【本网讯】由本所陈丽芳律师代理的高先生诉唐山市路北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作出的《路北区压煤村庄紧急避险居民住宅补偿安置方案》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02行终657号《行政裁定书》,撤销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2018)冀0203行初312号行政裁定,指令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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