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备受农民朋友们瞩目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全文发布,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法对当前及今后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提出了如下重要要求:
1. 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2.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强化新建农村住房规划管控,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3. 县、乡政府应当优化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发展布局,按照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的原则,因地制宜安排村庄布局,依法编制村庄规划,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总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就是新法的最重要原则。要不要“拆旧建新、集中上楼”,只能由咱农民自己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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