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还没签,评估报告还没送达,搬迁通知先贴到了门上。对方说先搬进去再谈,过渡费照给。这话听着通情理,恰恰把顺序颠倒了。
征收公告贴在墙上,补偿方案只有一份,评估报告看完就收回。您想复印一张留着,对方说不用留,到时候会给您。这个「到时候」,一拖就拖到签字那天。
补偿安置方案贴在公告栏上,三十天里从底下走过的人不少,停下来看完整的人不多。等签约期一开始,才发现安置房在城另一头,过渡费一个月八百,这时候再想改,路已经很窄了。
客厅里坐了三个小时,茶喝了三杯。对方说这个数我给你争取,你先签,剩下的后面补。半年过去,后面那部分没了下文,再问起来,对方说不记得说过这话。这种事在征收里太常见,听着像人情往来,落到法律上就是一句空话。
旧改、棚改项目一动,工作人员就上门了,让先签一份"预签约",说签够比例就正式启动。不少人握着笔心里打鼓:签了是不是就绑死了?万一同意的只有一小半,这份协议还算不算?想清楚这两件事,笔才好落。
征收补偿决定送到手上,谈不拢,就一直没搬。日子一天天过去,忽然听说要"强制执行"。这时候很多人开始慌:是不是明天就来推了。法律上,这一步没那么快,但它确实有门。
信访是当老百姓向行政机关反映情况的重要渠道。但有时候,老百姓将信访材料递送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可能没有给出老百姓所预期的答复。一般情况下,当老百姓认为信访部门没有按照《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进行办理时,针对这个信访行为老百姓并不能提起诉讼程序。但是,在某种特定情形,行政机关针对信访材料没有依法处理,老百姓还是能告赢的! 今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邓阳律师,将结合一个咨询案例,向大家讲解信访材料被置之不理时,老百姓可以进行司法维权的具体情况!
在国有土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的房屋经常会被征收方以各种各样的接口强拆,比如违建,但是被拆迁人的房屋真的是违建吗?国有土地拆迁可以强拆吗?
在城市的不断发展和改造中,拆迁是一个常见的现象。为了推动城市建设,政府通常需要对旧的建筑物进行拆除,以便为新的建筑项目腾出空间。然而,拆迁可能会给被拆迁人带来影响和困扰,因此政府通常会给予拆迁补偿。下面在明小编将介绍一些拆迁补偿案例,以展示不同情况下的补偿形式和程度。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推进,许多拆迁案例频频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房屋拆迁是一项必要的城市更新措施,旨在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好的空间和资源。然而,拆迁过程中涌现出的一些问题引起了我们的关注。
在房屋拆迁中,当我们的遭到房屋强拆时,被拆迁人往往不会提前通知,也处于弱势地位,自己的财产与自身安全到会遭到侵害,那么当我的房屋遭到强拆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真实案例吧!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的优惠政策的福利性房屋,近些年来,随着城市拆迁项目的增多,也涉及到了许多经济适用房,因此经济适用房的拆迁问题备受关注。许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居民担心,如果要拆迁他们的房子是否有补偿。那么关于经济适用房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
近年来,城市建设不断推进,许多老旧的建筑被拆除,为新的高楼大厦腾出空地。在这个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就是拆迁补偿,它涉及到很多方面,不仅仅是金钱上的赔偿,还包括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在明小编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拆迁补偿包括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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