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张琨、刘博韬律师代理的江苏省南京市袁先生等4人诉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查询结果违法一案,经开庭审理,南京铁路运输法院于2016年12月14日作出(2016)苏8602行初45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宁国土资公开告知[2016]67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意维护。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