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需依据土地性质确定。若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若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则是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年限自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通常拆迁安置房属于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不同,划拨土地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限制。不过,若拆迁安置房要上市交易,一般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将土地性质转变为出让,此时就会有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规定。
在实际中,业主获取的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结合。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住宅用地会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需依据法律规定办理续期,可能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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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房产权人与安置人不同,拆迁安置房使用权多少年内容审核:张天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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