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的在先用益物权对地役权的限制是什么
土地上已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九条 【在先用益物权对地役权的限制】土地上已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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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民法典首次规定一种用益物权类型以无偿设立为原则,在先使用权 原有范围的认定内容审核:袁曼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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