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设定地役权是否需要行政许可
设立地役权是不需要行政许可的,设立地役权只需要不动产权利人签订合同,然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地役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地役权合同】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的设立与登记】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民法典设定地役权是否需要行政许可
●地役权设立
●地役权设立需要登记吗
●地役权必须书面吗
●地役权是登记设立还是登记对抗
●地役权设定的目的
●地役权要登记才能设立吗
●地役权需要登记生效吗
●地役权登记时设立
●地役权设定的目的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设定地役权是否需要行政许可?,地役权设定的目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提高供役地的使用效率对吗,地役权设立需要登记吗内容审核:王姗忆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