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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怎么解决?

摘要:在房屋拆迁中存在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因为各种原因造成房屋没有房产证或者没有土地使用证,因此在拆迁中就会产生各种纠纷,那这些无证房屋怎么补偿呢?
房屋拆迁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怎么解决?

  在很多拆迁项目中,拆迁方往往将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屋视为违法建筑,因历史遗留问题面临房屋,房产手续缺失或土地使用手续到期,等到征收拆迁时,被拆迁人拿不到任何补偿或者补偿极少。这样是不合理的。

  根据相关规定,拆迁范围内因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全的房屋,应按现行有关法律补办手续,协助被拆迁人按现行法律补办手续。如果征收方擅自将被拆迁人的房屋确定为违法建筑并予以拆除,被拆迁人就不能得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现在房屋拆迁中的历史遗留问的认定,大多是以2008年1月正式实施的《城乡规范法》为准。 此法规定自2008年之后,凡是翻建、改建、扩建房屋必须向相关部门审批报批,申请合法手续,并必须办理房产证,否则会被认定成违章建筑。在拆迁时是不予补偿的。那么2008年以前建的无证房屋就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了,如果拆迁时应该按照正常程序拆迁补偿安置,如果一刀切的把无证房屋都认定成违建,肯定是不合理的。

  现在国家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各地的土地被征用也是常事,不过因为是历史遗留性问题,国家面对历史遗留性问题的处理,对没有房产证的被拆迁人遇到拆迁,也是会给以相应的补偿的,如果强行拆迁不给予赔偿款恐怕会引起混乱,毕竟大部分被拆迁人只有这一套房子。

  所以拆迁时为了维护片区的社会稳定,因为历史原因留下的无证房屋要谨慎拆除。

  以上是历史遗留的无证房屋的拆迁政策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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