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需要弄清自己房屋所处的这块土地究竟是何性质,这点尤为重要。
在明律师建议被拆迁人在项目启动初期立即着手收集整理手头上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理想的状态下它们应该是二证合一的。翻开这份最重要的权利凭证,房屋所占土地的性质就一目了然了。若房屋存在证件不全的情形,则要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向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发函查询等途径弄清涉案土地的准确法律性质,为自己接下来的依法权利救济指明方向。
被拆迁人要注意拆迁程序的适用问题。
此即二者在程序上的最大差异所在:前者只需要区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即可,后者则必须由省政府甚至是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复,区县政府无权迳行对其实施征收。
被拆迁人要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及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获取涉案改造拆迁项目的审批文件,这对于找寻项目中的违法点而言至关重要。
再次,被拆迁人最关心的永远是最终的补偿安置标准问题。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只算面积不点人头,但城中村房屋的“人员安置”显然能够保障居住人数多的户获得更满意的安置面积。
如果被拆迁人自愿选择货币补偿而放弃安置房,则可获得政策上的鼓励:选择货币安置的,按应安置面积给予货币补偿,补偿价格参照同地段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切勿自行盲目提起程序或者“一边倒”地主张按照某一种标准予以补偿。
在公平、合理的基本原则框架下能够谈的东西,还是要积极去谈,同时一定不要轻易忽视自己所能作出的更多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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