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主张被征收人要未雨绸缪、居安思危,最重要的就是要在征收拆迁到来之前尽力让自己的房屋、土地“合法化”。要做到证照齐全,证据固定,如果房屋的证件不齐全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建”,进而被施展“以拆违促拆迁”的逼迁怪招。故此,被征收人要在拆迁尚未来临时主动向当地有关部门提交申请,补办因历史遗留问题而缺失的相应证件。即使最终没能成功补办,也会在补办的过程中获得来自相关部门的文件、表态,这些也完全可以成为证明房屋合法的有力证据。需要补充的一点是“证据固定”就是将涉案房屋内外全貌及时拍照、录像,并配以必要的文字说明,这样当违法拆迁突然来袭后被征收人才有获取行政赔偿的足够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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