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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是否补偿,农村土地被被征收后县政府不给发放失地补偿金

赵昀腾律师

赵昀腾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谈判 土地/水域征收 房屋拆迁

具备扎实的法律实务能力,在房屋土地征收、房地产合同、城镇拆迁、水域占用、政府谈判等民商行政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擅长把握当事人根本利益,结合案件具体特点,综合一切合法手段,制定最为经济、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并通过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扎实的法律基本功与特有的案件领悟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深受委托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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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是否补偿,农村土地被被征收后县政府不给发放失地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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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是否补偿,农村土地被被征收后县政府不给发放失地补偿金

一、农村土地被被征收后县政府不给发放失地补偿金

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县政府不给发放失地补偿金是不合法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有权获得征地补偿金,县政府作为征地主体,有责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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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这表明,征地补偿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被侵占或挪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此条款进一步强调了征地补偿的及时性和足额性。

2)应对措施

1. 保留证据:首先,被征地农民应保留好与征地相关的所有证件和资料,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权证等,以及征地过程中的相关文件、通知等。同时,可以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方式做好证据保全工作,以备后续维权之需。

2. 协商沟通:在发现县政府未发放征地补偿金后,被征地农民可以尝试与县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沟通,明确表达自身诉求,并了解未发放补偿金的具体原因。通过协商,有时可以解决问题或达成一定的补偿协议。

3. 申请裁决或提起诉讼:如果协商无果,被征地农民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要求政府依法履行补偿义务。若裁决仍不能解决问题,被征地农民可以依法向辖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要求政府支付征地补偿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法律后果

1.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表明,县政府若未依法发放征地补偿金,将可能面临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

2. 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县政府若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金,给被征地农民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县政府不给发放失地补偿金是违法的。被征地农民应依法维权,通过保留证据、协商沟通、申请裁决或提起诉讼等方式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县政府也应依法履行补偿义务,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得到保障。

二、自留地村里可以强制征收吗

1)自留地村里可以强制征收吗1、自留地村里不可以强制征收。征收土地是行政行为,村里没有这项权利,但这并不代表农村自留地,是不能被征收的,真正意义上,自留地是被可以征收的,但不管是什么组织来进行征收,都不能强制征收。这是因为强制征收,是需要经过法院的司法同意才能进行。一般所有的征收,都是要经过政府的项目审批,公告,测量评估,签订协议等环节来进行的,不能私自进行强行征收。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自留地是什么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以户为单位行使。每户使用的自留地的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百分之五。

三、法律上规定的在农村征地有补偿吗?

是有补偿的,补偿包括农村房屋基地补偿费、农村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

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三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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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农村土地征收是否补偿怎么查,农村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条例

内容投稿:吕涵

内容审核:赵昀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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