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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拆迁补偿标准,沈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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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拆迁补偿标准,沈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2

沈河区拆迁补偿标准,沈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2

一、沈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2

法律主观:

1、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2、土地征收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虎石台街道(虎石台社区)、道义街道(正良社区、郭七社区、道义一社区、道义二社区)。

补偿标准:

区片价:

81000元/亩;

建设用地:

81000元/亩;

未利用地:

648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虎石台街道(除虎石台社区、前詹社区、柳岗社区以外)、道义街道(除正良社区、郭七社区、道义一社区、道义二社区以外)、辉山街道、沈北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5000元/亩;

建设用地:

55000元/亩;

未利用地:

44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清泉街道、财落街道、兴隆台街道、马刚街道、尹家街道、石佛寺街道、黄家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4000元/亩;

建设用地:

44000元/亩;

未利用地:

35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沈河区:

东陵街道高官台地区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及有关农户;

大东区:

前进街道东山村、山梨村、后陵村;

皇姑区:

鸭绿江街道田义村;

浑南区:

高坎街道三家子村;

上马村、中马村、下马村、高坎村:

高坎街道上马村、中马村、下马村、高坎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2021年沈阳农村拆迁规划

一、就地就近安置——户型45~90平方米

凡具备就地就近安置条件的拆迁项目,安置房屋由拆迁项目所在地区或有关单位根据土地规划组织建设。

安置房屋建设以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最小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由被拆迁居民签订安置协议时选择。

实际安置面积与被拆迁居民选择面积有差异的,按实际面积安置。

被拆迁居民由多层(含平房)安置到高层的,根据安置房屋不同类型,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20%给予改善面积;

由高层安置到高层或由多层(含平房)安置到多层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5%计算。

安置房屋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不收取费用,超过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的部分,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按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结算,15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享受《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4〕第31号)规定的面积补贴政策,面积补贴金额从被拆迁居民应结算房款中扣除。

二、异地安置——区域每降一类改善面积增10%

凡不具备就地就近安置条件的拆迁项目,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

异地安置房屋,原则上按所在的补偿区域补偿面积。

补偿区域每降一类,改善面积增加10%。

安置房屋还原面积及改善面积不收取费用,超过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的部分,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如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低于安置房屋市场价格,按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结算,如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高于安置房屋市场价格,按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

15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其他政策与就地就近安置相同。

异地安置房屋,由拆迁项目所在地区或单位选择合适地块组织建设,也可通过团购存量住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予以安置。

三、搬迁奖每平方米300~500元

拆迁住宅房屋,根据房屋所处不同区位,搬迁奖励每平方米300~500元,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户奖励金额不低于1万元。

首次拆迁期限(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个月,其他项目3个月),前15日或1个月内搬迁的,全额奖励,后15日或2个月内搬迁的,奖励金额70%,超过首次拆迁期限未搬迁的,不予奖励。

因拆迁资金短缺等属于拆迁人责任,造成被拆迁居民首次拆迁期限内未能搬迁的除外。

四、临时过渡补助费12元/平方米

以往,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实行产权调换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在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每户每月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标准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每月最低不少于400元,最高不超过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上述规定标准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18元/平方米

按照此次新调整的政策,拆迁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18元/平方米,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户每月最低6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被拆迁居民选择实物安置的,临时过渡期限按协议约定为准,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五、最新沈阳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就地就近安置——户型45~90平方米

凡具备就地就近安置条件的拆迁项目,安置房屋由拆迁项目所在地区或有关单位根据土地规划组织建设。

安置房屋建设以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最小建筑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由被拆迁居民签订安置协议时选择。

实际安置面积与被拆迁居民选择面积有差异的,按实际面积安置。

被拆迁居民由多层(含平房)安置到高层的,根据安置房屋不同类型,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20%给予改善面积;

由高层安置到高层或由多层(含平房)安置到多层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5%计算。

安置房屋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不收取费用,超过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的部分,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按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结算,15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享受《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4〕第31号)规定的面积补贴政策,面积补贴金额从被拆迁居民应结算房款中扣除。

二、异地安置——区域每降一类改善面积增10%

凡不具备就地就近安置条件的拆迁项目,采取异地安置的方式。

异地安置房屋,原则上按所在的补偿区域补偿面积。

补偿区域每降一类,改善面积增加10%。

安置房屋还原面积及改善面积不收取费用,超过还原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的部分,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如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低于安置房屋市场价格,按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结算,如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价格高于安置房屋市场价格,按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

15平方米以上的,按安置房屋市场价格结算,其他政策与就地就近安置相同。

异地安置房屋,由拆迁项目所在地区或单位选择合适地块组织建设,也可通过团购存量住房、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予以安置。

三、搬迁奖每平方米300~500元

拆迁住宅房屋,根据房屋所处不同区位,搬迁奖励每平方米300~500元,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户奖励金额不低于1万元。

首次拆迁期限(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个月,其他项目3个月),前15日或1个月内搬迁的,全额奖励,后15日或2个月内搬迁的,奖励金额70%,超过首次拆迁期限未搬迁的,不予奖励。

因拆迁资金短缺等属于拆迁人责任,造成被拆迁居民首次拆迁期限内未能搬迁的除外。

四、临时过渡补助费12元/平方米

以往,被拆迁房屋使用人实行产权调换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在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每户每月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2元标准支付临时过渡补助费,每月最低不少于400元,最高不超过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上述规定标准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临时过渡补助费。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18元/平方米

按照此次新调整的政策,拆迁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18元/平方米,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户每月最低6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被拆迁居民选择实物安置的,临时过渡期限按协议约定为准,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六、沈阳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虎石台街道(虎石台社区)、道义街道(正良社区、郭七社区、道义一社区、道义二社区)。

补偿标准:

区片价:

81000元/亩;

建设用地:

81000元/亩;

未利用地:

648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虎石台街道(除虎石台社区、前詹社区、柳岗社区以外)、道义街道(除正良社区、郭七社区、道义一社区、道义二社区以外)、辉山街道、沈北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55000元/亩;

建设用地:

55000元/亩;

未利用地:

44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清泉街道、财落街道、兴隆台街道、马刚街道、尹家街道、石佛寺街道、黄家街道。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4000元/亩;

建设用地:

44000元/亩;

未利用地:

352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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