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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能设立居住权,已经抵押的房子能办居住权吗

杨念平律师

杨念平律师

副主任 创始合伙人 首席督导律师 企业拆迁 群体性案件 精通违章建筑的处理

2007年至2012年3月,曾就职于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至今,杨念平律师一直专注于征地拆迁法律业务,代理相关案件近2000件,涵盖国有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尤其擅长于企业拆迁和群体性案件的谈判与诉讼。杨念平律师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丰富的办案技巧,善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秉承“只为被拆迁人打官司”的理念,将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愿为一线希望,付出百倍努力,她被当事人评价为“中国最坚强的拆迁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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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能设立居住权,已经抵押的房子能办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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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能设立居住权,已经抵押的房子能办居住权吗,拆迁如何补偿居住权人

一、已经抵押的房子能办居住权吗

可以,已经抵押的房子能设立居住权。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居住权的设立

1. 居住权是为保障居住权人设定的,属于利他权利。设立居住权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签订居住权合同。

2. 居住权人仅对其居住房屋享有的占有权及使用权,享有所有权人处分权和收益权之外的部分所有权,体现出它是一种用益物权的类型。

3. 居住权须经法定登记程序方可设立。

2)抵押权与居住权的关系

1. 房屋抵押后设立的居住权,不得对抗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即如果抵押权人需要实现抵押权,居住权人不能以其居住权对抗抵押权人。

2. 如果设立居住权导致房屋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这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防止抵押财产价值减少。

已经抵押的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但设立的居住权不得对抗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且如果设立居住权导致房屋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二、房屋终身居住权最新规定

房屋终身居住权,或称永久居住权,在我国法律中并未直接提及,但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的相关规定进行理解和应用。

1)居住权的设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表明,居住权是基于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具有占有和使用住宅的权益。

2. 居住权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时,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位置、居住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3.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2)居住权的特性和限制

1. 居住权通常是无偿设立的,但当事人可以另有约定。同时,居住权不得转让或继承,且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原则上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和第三百六十九条)。

2. 居住权有期限限制。当居住权期限届满或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即消灭。此时,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3)关于“终身居住权”的理解

虽然法律条文中并未直接提及“终身居住权”或“永久居住权”,但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实现类似的效果。即,在居住权合同中不设定具体的居住权期限,从而默示为居住权人的终身。这样,只要居住权人存活,其居住权就持续有效。这并不意味着居住权可以无限期延续,它仍然受到居住权人死亡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的限制。

房屋终身居住权并非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但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和法律解释来实现类似的权益保护。在实际操作中,应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房屋如何设置居住权

房屋设置居住权,首先需要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居住权合同等到当地房管局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签订居住权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 住宅的位置;

3. 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 居住权期限;

5. 解决争议的方法。

2)办理居住权登记

在签订居住权合同后,双方需携带房产证、居住权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房管局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请注意,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设立居住权需要遵循签订居住权合同和办理居住权登记两个步骤,并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房屋如何设置居住权

房屋设置居住权,首先需要双方签订居住权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居住权合同等到当地房管局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签订居住权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 住宅的位置;

3. 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 居住权期限;

5. 解决争议的方法。

2)办理居住权登记

在签订居住权合同后,双方需携带房产证、居住权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当地房管局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请注意,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设立居住权需要遵循签订居住权合同和办理居住权登记两个步骤,并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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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律条-房屋终身居住权最新规定,房屋如何设置居住权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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