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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宅基地审批程序,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办法

石强律师

石强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公司法律实务

擅长行政诉讼、民商事纠纷、公司法律实务。曾参与山东、江苏、福建、广西、内蒙、新疆等地的征拆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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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宅基地审批程序,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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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宅基地审批程序,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办法,集体用地宅基地

一、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办法

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具体审批管理办法如下:

1)审批原则与条件

1. 严格实施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宅基地的审批需严格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

2. 一户一宅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此原则在审批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3. 具体审批条件:

- 无住房家庭;

- 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

- 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

- 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需要搬迁;

- 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扩)建;

- 迁入农业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住房;

- 其他符合当地规定的特殊情形。

2)审批流程

1. 申请与公示: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下一步审核。

2. 乡(镇)审核与县级批准: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3. 批后公布与实地丈量: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并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

4. 建成后的检查:村民住宅建成后,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3)管理与监督

1. 宅基地管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确保“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2. 动态巡查与监管: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

3.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制定激励措施,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通过明确的审批原则、条件、流程以及后续的管理与监督措施,确保了农村宅基地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二、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的流程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与受理

1. 宅基地使用权人向当地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同时,需要提供相关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如村委会或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来源证明。

2)权属审核

1. 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包括宅基地范围、界线等情况的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

2. 初审合格后,由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会对宅基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等进行核查,确保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审核无异议后,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公告期间,如果有异议,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

3)注册登记与颁证

1. 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等相关资料,并进行材料归档。

2. 最后,由县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凭证。至此,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流程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确权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宅基地使用权人必须是本村村民,且本村内并无其他宅基地;或者原先宅基地被依法征收,需另外重新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等。同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如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等。

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流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权属清晰、程序合法。

三、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与审批流程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与审批流程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1)申请

1. 申请人应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当地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直接向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

2. 提交申请时,需包括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申请书、委托书(如有需要)、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

2)审议与公示

1. 村委会收到申请后,会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将申请情况张榜公布,通常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2. 如果在此期间,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村委会将申请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初审。

3)现场勘查与审核

1. 乡(镇)人民政府会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2. 初审合格后,国土资源所会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由村委会对申请人的住宅土地使用和建筑申请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上报与审批

1.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会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然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

2. 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申请进行上报县人民政府。

3.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后,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5)放样与验收

1. 土地和资源管理人员根据批准证书进行现场放样,确定建设范围。

2. 房屋建成后,申请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土地和房屋产权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在整个流程中,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还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各地区的具体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四、宅基地申请要哪几个部门审批

宅基地审批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审批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因此,宅基地审批的主要部门是乡镇人民政府。

2)审批流程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审批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申请:农村村民应当以户为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没有设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 集体讨论与公示:宅基地申请需依法经农村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范围内进行公示。

3. 审核批准:经过公示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3)注意事项

在申请宅基地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一户一宅原则: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 占用农用地审批:如果申请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需要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 不予批准的情形:包括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出租或出卖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再申请宅基地的等情形,其宅基地申请将不予批准。

宅基地审批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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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宅基地房屋确权的流程,农村宅基地的申请与审批流程是什么

内容审核:石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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