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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有补偿吗?一文全了解

摘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出让土地,一种是国有划拨土地,对于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是怎样规定的,一起来看看。
国有划拨土地拆迁有补偿吗?一文全了解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一种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另一种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所以,划拨土地分为无偿和有偿两种,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怎么补?我们分别来看一下。

  一、无偿划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从这一条我们可以得出,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无偿取得的,而且政府可以就划拨土地无偿收回。但是对于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予以一定补偿,无偿收回并不代表什么补偿都不给。

  比如,国有养殖场就是很典型的一种无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在收回时,补偿内容就包括各种补偿费用。

  二、有偿划拨

  在国有划拨土地中,当划拨土地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应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如果是有偿划拨,那么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就已经缴纳了补偿、安置等费用,所以在收回时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是具体补偿多少,“适当”补偿是怎么补,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还是要看当地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您对国有划拨土地拆迁补偿是否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遇见了类似的问题,并且有疑问想要找律师询问,可以在本网站中向律师咨询,将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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