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房子拆迁、土地征收对很多人来说是期盼已久的事情,征地拆迁后能获得一笔丰厚的补偿,自己和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但对于另一部分来说,拆迁成为了他们难以遗忘的痛苦。因为缺少相关法律知识,签署了空白协议、没有保留好协议、被认定违建后消极应对、补偿不合理、被强拆、被逼迁……这些严重影响了被拆迁人今后的正常生活,所以,为了避免遇到上述几种情况,我们应该提前了解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知识,避免损失惨重。
那么一般情况下,拆迁是如何补偿的?都补偿哪些?我们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六环路西线工程青龙湖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第三章之规定:
六、建设用地补偿办法
(一)农村集体征地补偿
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 (市政府148号) 及《北京市征地补偿费最低保护标准》京国土征[2004]230号) 的规定,确定征地补偿费标准,每亩补偿8万元。
(二) 临时占地补偿
此次北京市六环路西线工程占地均为征地,如果实际发生临时占地情况,每亩耕地给予一年(两季) 青苗补偿(每季600元/亩,一年1200元/亩):给予两年地力恢复补偿(1200元/亩/年,2400元/亩/2年)。
(三) 地上物补偿
1、地上附属物补偿按评估机构作价给予补偿
2、各类树木、苗圃的补偿按评估机构作价给予补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对违反上述规定在基本农田上抢栽抢种树木、苗木的,按照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查处,其抢栽抢种的树木、苗木,不予补偿。
(2)在一般农田、规划林地上种植的树木、苗木,如符合《北京市绿化造林、育苗适宜栽植密度表》确定的栽植密度,参照《《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市政府令第133号)第+二条的规定给予补偿。超过相关栽植密度的,其超过部分不予补偿。
(3)在第一次实物拆迁调查后新栽、抢栽的各类树木、苗圃不予补偿(四)村民三十年土地延包补偿
按照未履行年限 (1200元/亩/年)给予补偿。
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四)正式房屋的认定标准和宅基地上经营性用房的认定补偿1、正式房屋的认定标准: 以有关部门的批建手续为依据,并符合下列标准
(1) 柱高2米以上,建筑面积7平方米以上
(2) 三面有墙,有正式门窗:
(3) 屋顶有保温层
2、宅基地上经营性用房的认定和补偿: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产权人从事经营的,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场所与有效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场所一致,自拆迁之日起近半年的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按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50元。利用宅基地上房屋承租经营的(具备上述经营资质和证明的),给予经营者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按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50元
(五)拆迁非住宅经营性用房的认定和补偿标准
拆迁非住宅经营性营用房(具备经营资质和有关证明的)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按所拆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200元(不含集体土地上的无营业执照的工厂、果园用房、仓库、大棚、井房、养殖场用房等)。
(六) 拆迁补助
1、搬家补助费:拆迁宅基地上的房屋按认定的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15元,由拆迁人出车搬迁的不予补助。拆迁有经营资质厂房、设备的,其设备搬迁和新安装设备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25元(不含集体土地上的无营业执照的工厂、果园用房、仓库、大棚、井房、养殖场用房等)。
2、提前搬家奖励费:宅基地上的房屋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的,每一宅院奖励2000元,房屋所拆迁材料等物品拆迁人不收回,作为对被拆迁人的奖励,归被拆迁人所有。
3、拆迁范围内的住宅、单位的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移机、移线费用,按照相关部门规定补
路4、周转费: 拆迁住宅需周转房的,每一宅院每月补助500元,补助时间为10人月(七)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且无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规划批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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