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律师为不动产征收及行政诉讼业务领域的专业律师。2014年3月入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遍及北京、上海、辽宁、山东、浙江、贵州、广西、陕西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办理及代理企业、住宅征收拆迁及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处罚等案件多达500余件,其中部分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为促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起到推动作用。执业以来,陈晨律师以专业的业务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受到委托人的好评和信任。
房屋价值的评估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专业知识的过程。以下是关于房屋价值评估的详细解释:
1)房屋价值评估的法律依据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在离婚案件中,若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可通过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明确了房地产价格评估应遵循的原则和依据,即公正、公平、公开,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进行评估。
2)房屋价值评估的流程1. 明确评估目的:这是评估工作的起点,需要明确评估房屋价值的目的,如离婚财产分割、房屋买卖、征收补偿等。
2. 选定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评估机构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
3. 实地查勘与资料收集:评估机构会派遣专业人员对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收集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装修、使用年限等相关信息。
4. 测算与评估:根据收集到的资料,评估机构会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结合当地市场价格,对房屋价值进行测算和评估。
5. 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完成后,评估机构会出具详细的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方法、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等。
3)房屋价值评估的注意事项1. 评估时点的选择:房屋价值会随时间变化而波动,因此评估时应明确评估时点,通常选择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
2. 评估结果的复核与鉴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 评估费用的承担:在离婚诉讼等场景中,评估费用通常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分担;而在房屋征收等场景中,评估费用则应由征收方承担。
房屋价值的评估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程序,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房屋价值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案为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宋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决宋某某与汪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鸡东镇东风街四委银泰名苑F座4单元1402室在评估拍卖后依法分割;
2.案件受理费、评估费由汪某某负担。早在2013年,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30万购买了一处拆迁安置房产,房主是姜某某。(二)扣除第一项费用(不含案涉房屋的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后剩余款项的50%归宋某某所有,不足部分由汪某某负担,本判决生效后上述房屋由宋某某申请评估拍卖,拍卖所得款项按以下顺序给付:
(一)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案涉房屋的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等费用。
杨某某、朱某某1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杨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对案涉房屋价值重新评估后改判其应予给付朱某某1的款项金额;
2.二审案件诉讼费用由朱某某1承担。2.其在多家房产中介机构发布了案涉房屋的销售信息,但因房屋系顶楼且泾县二手房楼市低迷,截止目前仍难以成交,故让其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朱某某1折价款及评估费合计240849元的一审判决错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4913元,由上诉人杨某某负担。
杨某某与刘某某1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原告杨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对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荷花房区职工宿舍38#楼204室房屋一套进行分割(分割给原告价值为100000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涉案房屋为房改房,为原、被告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各自的工龄申请购买,为双方共同财产。案件受理费2300元、鉴定费1700元,共计4000元,由原告杨某某承担2262元,由被告刘某某1承担1738元(因原告已预交,被告承担部分于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原告),被告刘某某1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杨某某上述房屋折价款39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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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房产的价格怎么评估?,房屋评估怎么评估
内容审核:陈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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