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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征收补偿,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张作元律师

张作元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 民商领域

秉承“细致、诚信、专业、专注、责任”的原则,致力于维护每一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捍卫司法在社会公平中的保障作用。团队在多年的实践中,已经形成一套严谨、高效的案件调查取证、复议、诉讼、谈判维权体系。代理案件覆盖全国三十多个省份,数量累计达1500件以上,凭借着专业的法律能力,诉讼策略和团队的集体智慧,为无数维权人解决了征收、拆迁等民商事纠纷中疑难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摘要:本文介绍阳泉市征收补偿,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阳泉棚户区改造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泉城乡规划,阳泉市固庄村项目征地补偿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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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征收补偿,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一、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阳泉市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全市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一、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主要职责

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市的城乡规划工作,通过科学规划,引导城市有序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同时,该局还承担着土地管理的职责,包括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收回等,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增值。此外,矿产资源管理和林业资源管理也是该局的重要工作,旨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平衡。

二、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工作成果

近年来,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林业资源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城市的发展,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保护了自然资源。同时,该局还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三、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服务与创新

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创新工作方式。该局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该局还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综上所述:

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林业资源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管理,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该局还注重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工作方式,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三条规定: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和破坏。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二、临泉城乡规划

律师解答: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本地区城乡规划、房屋和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规划,指导企业和群众的规划编制;

2.负责建设用地的供应、审批等相关工作,管理商业房地产市场;

3.负责开展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的审查、鉴定、验收等工作;

4.负责加强城市管理、绿化护坡治理、城市环境卫生和风貌等方面的综合治理;

5.负责村庄改造、农村公路和小微水利等工程的设计和管理;

6.负责承担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三、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律师分析: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本地区城乡规划、房屋和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规划,指导企业和群众的规划编制;

2.负责建设用地的供应、审批等相关工作,管理商业房地产市场;

3.负责开展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的审查、鉴定、验收等工作;

4.负责加强城市管理、绿化护坡治理、城市环境卫生和风貌等方面的综合治理;

5.负责村庄改造、农村公路和小微水利等工程的设计和管理;

6.负责承担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四、阳泉棚户区改造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适用范围

本市城区、矿区、郊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辖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实施、条块结合的原则。

城区、矿区、郊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是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国资委为所属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部、省属企业为各自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市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民政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二)坚持政策引导、让利于民、直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原则。

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直接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自主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用房。

确有住房刚性需求且仅有一处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选择产权调换方式。

按照货币化安置价格要略高于实物安置的原则,弱化不同类型房屋征收价格的结构差和折旧差,合理确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

(三)坚持住房保障、注重改善、切实为棚户区困难居民提供多种住房选择的原则。

要把棚户区改造与住房制度改革相衔接,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相结合。

除引导棚户区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外,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优先保障公共租赁住房或选择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三、征收安置补偿政策

(一)征收政策

征收私产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等有效房屋证件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按原建筑面积“征一还一”的原则进行补偿。

征收公产住宅房屋,以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租赁协议等有效房屋证件为准,承租人按照673元/平方米等面积置换产权,与产权人解除租赁关系后,按私有住宅房屋标准补偿。

已购买部分产权的,未购买部分由承租人按照673元/平方米补齐差价后等面积置换产权,与产权人解除共有产权关系后,按私有住宅房屋标准补偿。

征收非住宅房屋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非住宅房屋不予补偿。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二)房屋评估

针对城市棚户区房屋建设使用年限久、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不全、房屋质量较差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照改造范围内就近区域普通商品住房的片区市场评估单价给予补偿。

(三)货币补偿

1.原房屋货币补偿

征收住宅房屋,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的,原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市场评估单价给予货币补偿。

2.选择货币化安置奖励

征收住宅房屋,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每证给予10平方米的货币补贴。

3.提前搬迁奖励

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居民,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30日内签订协议、搬迁交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原建筑面积×市场评估单价的10%给予奖励;30日至60日内签订协议、搬迁交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原建筑面积×市场评估单价的8%给予奖励;60日至90日内签订协议、搬迁交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原建筑面积×市场评估单价的5%给予奖励;超过90日未搬迁的,不予奖励。

奖励金额不足25000元的按25000元计算。

4.安置房源服务

市住建部门要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居民自主选择购买存量商品住房提供信息平台,对纳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要按照项目销售均价8%左右的幅度进行优惠销售,以优惠的价格吸引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购买存量商品住房。

(四)产权调换

1.改善性奖励

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棚户区居民,在被征收房屋原建筑面积“征一还一”的基础上,每证给予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作为改善性住房奖励。

2.产权调换补贴

在给予5平方米的改善性住房奖励后面积不足55平方米的,不足部分按1000元/平方米的补贴价结算;55-70平方米范围内的部分,按照20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结算;7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3.提前搬迁奖励

对选择产权调换的棚户区居民,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30日内签订协议、搬迁交房的,每证给予15000元的搬迁奖励;30日至60日内签订协议、搬迁交房的,每证给予10000元的搬迁奖励;60日至90日内签订协议、搬迁交房的,每证给予5000元的搬迁奖励;超过90日未搬迁的,不予奖励。

(五)搬迁、临时安置补助

1.搬迁补助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支付搬迁补助费600元;超过30平方米部分,每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15元。

期房安置的,搬迁费按两次计算,一次付清。

2.临时安置补助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按600元/月计算;超过30平方米部分,按15元/平方米?月计算。

按上述标准计算,不足800元/月的按800元/月支付。

四、相关政策

(一)住房保障政策

1.棚户区居民仅有一处住房且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计算。

2.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且无能力购买安置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优先保障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可选择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进行安置。

3.对于无能力缴纳公产住宅房屋产权置换款的棚户区居民,可选择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安置,原住房收回。

4.对于无能力缴纳私产住宅房屋房款差价的棚户区居民,安置房屋可为共有产权,原征收面积为私产,超出部分为公产。

原则上安置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特殊情况可参照我市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规定的标准执行。

5.对属历史遗留的一证多户问题,按有效手续安置后的剩余住户,由房屋管理部门牵头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后,可依据本意见进行安置。

(二)货币化安置税收优惠政策

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依照国家规定享受棚户区改造各项税费减免政策。

对棚户区居民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的征收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重新购买房屋的,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征收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销售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免征增值税。

五、实施期限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为五年。

本实施意见施行前已经启动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生态新城建设管理中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可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

五、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律师解答: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政府部门,主要负责本地区城乡规划、房屋和城乡建设管理等工作。

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规划,指导企业和群众的规划编制;

2.负责建设用地的供应、审批等相关工作,管理商业房地产市场;

3.负责开展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的审查、鉴定、验收等工作;

4.负责加强城市管理、绿化护坡治理、城市环境卫生和风貌等方面的综合治理;

5.负责村庄改造、农村公路和小微水利等工程的设计和管理;

6.负责承担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的其他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六、阳泉市固庄村项目征地补偿

法律分析:

临泉将形成两核带两极、两轴一圈层多节点发展、网络化联系的城乡体系空间结构

1、两核指临泉县中心城区及杨桥镇城市副中心;

2、两极指鲖城镇(西部地区增长极)、宋集镇(中南部地区增长极);

3、两轴指T字形空间发展轴,其中空间发展主轴依托界临淮一级公路(S237),空间发展次轴依托G345(S102升级);

4、一圈层指以中心城区、杨桥副中心、宋集镇、和鲖城镇所形成的重点发展的核心城镇群;

5、多节点指县域规划的12个一般镇;

6、网络化联系指县域内地势平坦,各城镇应提升道路质量,完善自身功能,形成网络化发展。

形成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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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阳泉市征收补偿,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审核:张作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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