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的地役权的定义有哪些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他物权,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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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地役权经典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地役权内容审核:刘晓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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