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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不给安置补偿协议原件?你可以这么办

摘要:因当地要建铁路,湖北恩施刘先生家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拆迁部门与刘先生签完补偿协议后,收走了补偿协议原件,并要求刘先生拍照留存或者复印留存。
拆迁方不给安置补偿协议原件?你可以这么办

  因当地要建铁路,湖北恩施刘先生家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拆迁部门与刘先生签完补偿协议后,收走了补偿协议原件,并要求刘先生拍照留存或者复印留存。

  起初,刘先生并未觉得不妥。后来,因为不满补偿安置,刘先生将当地拆迁部门告上法庭,但因缺少安置补偿协议原件,法院以无事实依据为由,驳回了刘先生和其他涉案当事人的起诉,并直接裁定不予立案。

  现实中,不少当事人经历了刘先生一样的遭遇。他们有的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有的补偿协议只是一份复印件。带来的后果就是,一旦涉及纠纷,可能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导致维权难。

  在明律师提醒大家,拆迁补偿协议一定要留存原件,不管拆迁部门以什么借口欲收走补偿协议原件,均不可妥协,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疏忽蒙受巨大损失,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遇到拆迁部门要收走补偿协议的无理要求时,作为被拆迁方应该怎么应对?在明律师给出以下几个方案:

  1、态度上,决不妥协

  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共有三份,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各执一份,还要存档一份。特殊情况下,拆迁协议最少要有两份,存档的那一份可以省去。

  现实中,被拆迁方签完拆迁协议后,拆迁方常常以没有带章或者签字人员不在场为由,要将拆迁协议带走盖章。这时候,你千万不能答应,否则就中了拆迁方的圈套。如果让拆迁方带走了协议,那直到最后走上法庭,你可能也不会拿到拆迁方当初承诺的拆迁补偿协议,造成维权被动。

  总之,一个原则,我签字我留存,且留存的必须是原件。

  2、过程留证据

  退一步讲,若被拆迁方实在不能阻止拆迁人带走协议,必须留下相关的证据,证据中应明确被拆迁方已经签订的协议内容、答应归还的期限等等,类似于借款欠条。具体方法为:在各份协议的每一页上都签字,避免协议被换页;在大段空白处划线并注明此处无内容;对协议内容和签字过程进行录像等等。

  3、复印协议不可要

  有时候,拆迁方说服被拆迁方,把签完字的拆迁协议带走,并在约定的期限将补偿协议归还给了被拆迁方。但归还回来的并不是协议原件,而是复印件。并告知被拆迁方,复印件和原件具有相同的效力。

  这时候你也会疑问,为什么签订协议的份数是够的,协议返还时却不返还原件?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拆迁方在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准备,作为被拆迁方的你,应该提高警惕。

  4、抓住维权的时机

  当拆迁协议未返还或者返还的是复印件,被拆迁方应当及时抓住机会向律师请求协助或向相关部门提出异议,不要悬而不决,错过最佳的争取权益机会,与补偿款失之交臂。

  最后,在明律师提醒大家,不管在什么地点什么情况下签订协议,被拆迁方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必须保证自己拿到协议原件。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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