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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不合理政府怎么协调

摘要:《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3款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拆迁补偿不合理政府怎么协调
拆迁补偿不合理政府怎么协调

  如果被征收人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会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也还没有签字,这时可以先积极的和征收方谈判,提出合理的拆迁补偿要求,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来维护权益。

  第二种情况是: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但是签字了。这时因为签字盖章,拆迁补偿协议已经开始发生法律效力,除非被拆迁人可以提出证据来证明,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字的,或者拆迁补偿的条款,确实是违法违规的,否则,想要推翻或者撤销协议,是很难的。

  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

  首先,要记住不要轻易的签字,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把控风险。

  其次,被征收人应当积极关注地方人民政府网站的房屋征收事务信息,把握机会在意见征求期限内提出。

  最后,如果你所涉及的征收项目是旧城区的改建类项目,被征收人要尽力行使参与权,要求征收方组织召开听证会,提出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具体且明确的意见,要求征收方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意见。

  《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3款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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