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精神一: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提速】
一是相较于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更为细化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将会加快修订工作的推进速度,此外还会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出台。
二是新旧《土地管理法》实施的衔接问题得以明确:
2020年1月1日之前省政府和国务院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审批,适用旧法的规定。
这里强调得是“已经受理”而非“已经批复”,这点值得大家注意。
【会议精神二:
加大疫情结束后的土地供应】
【会议精神三:
加快建设用地审批,继续探索“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在明律师要提示广大农民朋友的是,2020年5月以后,农村地区或将迎来前所未见的活跃建设景象。
很多因受疫情影响而按下暂停键、中止键的改革、建设活动将会很快恢复,加之新审批项目的落地,一轮意料之中的高潮已在眼前。
我们将为大家密切关注政策法规领域的最新动态,也希望农民朋友能够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迎接土地价值得以全面释放的新纪元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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