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陈丽芳律师代理的吴女士诉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政府、湘西州政府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复议一案,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作出(2018)湘31行初203号《行政调解书》,达成以下协议:1.补偿款从2001924元增加到665万元。2.撤回其他诉讼,争议一并完结。3.诉讼费用50元由被告凤凰县政府自愿负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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