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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拆迁胜诉:房也拆了地也占了,征地批复却不合法?省政府复议揪出违法点!

摘要:有了省级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征地拆迁就一定合法了吗?若是征地批复自身就存在问题又怎么说呢?咱被征地农民还真不能盲目迷信“权威”,省级政府在审查报批时也可能犯糊涂……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翁碧霞律师团队的刘育初、翁碧霞律师在江西省g市代理的案件中,省政府作出了征地批复后征收方却仍在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整个征收报批程序被倒置了不止一个环节。
江西拆迁胜诉:房也拆了地也占了,征地批复却不合法?省政府复议揪出违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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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有了省级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征地拆迁就一定合法了吗?若是征地批复自身就存在问题又怎么说呢?咱被征地农民还真不能盲目迷信“权威”,省级政府在审查报批时也可能犯糊涂……日前,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翁碧霞律师团队的刘育初、翁碧霞律师在江西省g市代理的案件中,省政府作出了征地批复后征收方却仍在组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整个征收报批程序被倒置了不止一个环节。那么,征地审查报批究竟怎样做才是完全合法的?本案中当地征收方的“先上车,后补票”做法会否影响到征地批复的合法性呢?案件结果:江西省人民政府经审查作出赣府复字〔2025〕34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涉案项目报批前征地程序违法,确认623号《批复》批准征收申请人所在村组集体土地行为违法。

 

省级政府批复不等于合法保证,程序倒置明显违法

 委托人罗先生在江西省g市某县某村组拥有一处宅基地及房屋。2024年7月,县政府作出《征收土地预公告》,对涉案片区启动城中村改造征收项目,委托人的房屋及土地在征收范围内。此后,征收方开始紧锣密鼓地推进征地程序,但委托人认为涉案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标准偏低,无法保障其生活和居住水平,因而未能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2025年7月,县政府其官网上发布《关于xx县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土地公告》,委托人获知涉案项目已于2025年1月取得省政府的623号征地批复,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但委托人却觉得涉案组卷报批程序明显存在问题——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项目仍在组织农户签约的期限内,仅此一点便可知报批中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程序倒置,涉案项目并不具备依法获批的条件。解铃还须系铃人,2025年9月,委托人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翁碧霞律师团队的刘育初、翁碧霞律师指导下,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623号《批复》。

 

那么,省政府自己审查自己将会得出怎样的结论呢?征地批复中的明显纰漏能否被一一揪出呢?  

省政府自我监督揭示征地报批乱象

本案于2025年10月召开案件调查会进行细致审查。复议审查中,被申请人省自然资源厅(代省政府答复)称涉案《批复》在批前程序履行、批复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共利益需要和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4方面均不存在违法情形,也不存在“拆分审批”等问题,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应予驳回。翁碧霞律师团队的刘育初、翁碧霞律师在全面审查项目材料及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后指出,涉案征地报批看似步骤挺全,却存在多处明显的程序倒置错误——1.尽管涉案项目于2024年7月中旬即启动了土地现状调查,并在同年11月对房屋进行调查确认。但是少数房屋的调查确认表落款时间晚于申请征地的时间,可见其征地前期的调查确认工作不完整,征地报批存在“抢跑”现象。2.尽管涉案项目于2024年7月下旬即发布了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在当年9月开始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根据证据中县政府的《房屋征收签约时限和搬迁时限公告》可知,该片区房屋的签约时间为2025年7月至8月间,且已签订协议的落款时间同为此期间,可见涉案项目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签约时间晚于《批复》制发时间,程序上存在明显倒置。由此可推论,申请征地时涉案项目的签约率并未达到江西省规定的90%以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地批前程序。《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0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完成本条例规定的征地前期工作后,方可提出征收土地申请,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应当对征收土地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确需征收土地的情形以及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进行审查。二位律师据此强调,涉案征地报批程序中存在批前程序未履行完即申请征地的情形,而被申请人却未在审查中及时发现并予以指正,反而作出了623号《批复》,未能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2025年12月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经审查作出赣府复字〔2025〕34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涉案项目报批前征地程序违法,确认623号《批复》批准征收申请人所在村组集体土地行为违法。 

 

案件结果 

翁碧霞律师团队的刘育初、翁碧霞律师通过本案要提示大家的是,征地前期工作一般涵盖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作/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修改或召开听证会,被征地村集体/村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流程,在签约率达到90%甚至更高时方可向上申请征地……这里面的任一环节都不应落到申请征地之后仍在开展,否则即涉嫌违反法定程序。被征地农民对此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征兆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明律所现有近200位执业律师,近40个律师团队,多由行政法领域执业超10年的资深律师领衔,是国内首批设立专业行政律师团队的律所之一。若您正遭遇相关法律难题,可随时联系在明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维权支持,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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