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韶关市邝先生诉韶关市国土资源局行政确认一案,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11月8日作出(2018)粤0203行初150号行政判决,判决:一、撤销被告韶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4月27日作出《关于违法征收集体土地查处申请的回复》的行政行为;二、限被告韶关市国土资源局于法定期限内对原告递交的《违法征收集体土地查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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