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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确权可以更改吗,拆迁确权了还能改吗

高华君律师

高华君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民商事

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从事法律工作已逾15年。自2011年执业以来,致力于房地产相关的行政诉讼类及民商事类法律业务,并结合办案实务潜心钻研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理论,征地、拆迁类法律业务办案经验丰富,竭力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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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确权可以更改吗,拆迁确权了还能改吗

一、拆迁确权了还能改吗

拆迁确权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更改的。拆迁确权通常涉及土地或房屋的权属确认,而权属的变更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拆迁确权后更改的法律依据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三条,不动产变更登记是明确适用的情形,这包括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属变更。因此,在拆迁确权后,如果发生权属变更,如权利人信息错误、土地或房屋流转、继承等情况,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变更登记。

2)拆迁确权后更改的情形及程序

1. 发现错误信息

原因:在拆迁确权过程中,可能因测量失误、登记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确权内容有误,如土地面积、四至界限、权利人信息等不准确。

程序

提出更正申请:权利人应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如自然资源局)提出更正申请,说明错误的具体情况。

提交证明材料:提供能够证明登记错误的证据,如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测量报告等。

审核与更正: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错误后,依法进行更正登记,并更新不动产登记簿。

2. 土地或房屋权属发生变更

土地流转

情形:拆迁后,土地使用权可能通过流转方式转移给他人,如承包地流转、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等。

程序:流转双方应签订流转合同,并报发包方或相关部门备案。受让方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继承

情形:拆迁后,土地或房屋权利人去世,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土地或房屋权益。

程序:继承人应提供死亡证明、继承关系证明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土地或房屋确权的变更手续。

分家析产

情形:家庭成员之间分割共有土地或房屋,导致权属变化。

程序:家庭成员应签订分家协议,明确各自分得的土地或房屋权属。然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土地或房屋确权的变更登记。

3)拆迁确权后更改的注意事项

1. 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明材料

▷ 在申请更改拆迁确权信息时,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明材料,以支持申请并证明更改的必要性。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2. 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更改拆迁确权信息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随意进行。例如,土地流转需符合土地管理法规,继承需符合继承法规定等。

3. 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专业律师

▷ 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的规定差异,建议在进行拆迁确权更改前,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拆迁房屋确权有争议的怎么办

拆迁房屋确权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进行权籍调查、开免税证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最后领取房产证。拆迁安置房产权确权需登记,未登记的可申请确权。

法律分析

1)拆迁房屋确权有争议的怎么办

拆迁房屋确权有争议办法如下:

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以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确定房屋的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手续:

1.申请权籍调查。通常中心人员会在1个星期内联系您去房产所在位置进行权调,并进行测验。

2.开免税证明。一般来说,只需带身份证以及征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开免税证明。

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房产证。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

4.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若干元。

3)拆迁安置房产权如何确权

拆迁安置房产权的确权方式如下:

民法典规定,房屋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拆迁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的,所有权归谁。如果没有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结语

在拆迁房屋确权有争议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而对于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手续,需要进行权籍调查、开免税证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支付登记费等步骤。至于拆迁安置房产权的确权方式,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如果没有登记,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在处理拆迁房屋相关问题时,可根据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三、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子拆迁后还可以重新确权吗?

不可以,房子拆迁的不能确权,但自建房被拆迁的,应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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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拆迁房确权可以更改吗现在,拆迁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内容投稿:史惠盈

内容审核:高华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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