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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集体土地自建房买卖,批准拔用自建房可以买卖吗

熊世红律师

熊世红律师

主办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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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集体土地自建房买卖,批准拔用自建房可以买卖吗,佛山市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入市

一、批准拔用自建房可以买卖吗

批准拨用自建房是可以买卖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买卖双方的身份要求

1. 卖方必须是该自建房的合法所有者,且该自建房必须是合法建筑。

2. 买方一般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本村村民。这是因为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只有本村村民才享有使用权。非本村村民购买,可能会面临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

2)交易的限制

1. 宅基地上面的住房不允许向城市居民出售。这是因为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使用权。如果向城市居民出售,将改变土地性质,这是不被允许的。

2. 买卖后,买方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3)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同时,该法条还规定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了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批准拨用自建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买卖的,但买卖双方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农村自建房不按规划许可建设违反哪条法律规定

农村自建房不按规划许可建设违反的法律规定主要如下: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这表明,农村自建房若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将直接违反该法条的规定。

2. 具体法律后果:

-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 相关规划要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这一条款强调了农村自建房必须遵循的规划要求,即必须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进行建设。

农村自建房不按规划许可建设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并可能面临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或没收实物等法律后果。因此,在进行农村自建房建设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确保建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不动产登记权利设定方式区别 地上 地下 地表

不动产登记中,地上、地下及地表权利的设定方式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如下:

一、地表权利设定

1. 土地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法律规定属国家所有外,属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基于法律直接规定,不通过当事人约定创设。

2. 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政府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

3. 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可通过出让(支付出让金)、划拨(缴纳补偿费用或无偿)等方式设立。经营性用地及多个意向用地者应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

4. 建筑物所有权:在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产生所有权,属于物权的一种,需依法登记以产生法律效力。

二、地上空间权利设定

1. 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类似,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需明确范围、期限、用途等内容,经规划许可和登记确定权利。

2. 地役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按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涉及地上空间时,如采光权保护,需签订地役权合同并可选择登记以增强对抗力。

三、地下空间权利设定

1.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样可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设立,需明确地下空间的具体范围、使用功能等,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 地下设施所有权:地下建设的设施如地铁、隧道等产生所有权,其归属、使用和管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3. 地下采矿权:经申请、审批、登记程序取得,允许在指定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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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熊世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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