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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国土局集体土地,撤销集体土地证是告政府还是国土局呢

殷浩律师

殷浩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国有土地拆迁 集体土地拆迁

殷浩律师自2016年进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后一直从事拆迁业务实务工作,迄今10年,目前为律所首席督导律师。从业期间承办征地拆迁案件6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集体案件和对接企业拆迁谈判。殷律师熟知各地的拆迁惯用手段和政策,乐于钻研学术,随机应变能力强,善于实质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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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撤销集体土地证是告政府还是国土局呢

针对撤销集体土地证是告政府还是国土局的问题,首先明确,撤销集体土地证并非通过诉讼“告”某个机构来实现,而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特定的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1. 撤销集体土地证的主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得到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有权撤销土地使用权。这表明,撤销集体土地证的主体是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而非国土局。

2. 撤销集体土地证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列举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括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以及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在这些情形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即撤销土地证。

3. 撤销土地证的具体流程:

- 撤销土地证通常涉及一系列行政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进行实地勘察、公示以及核销等步骤。这些步骤旨在确保撤销土地证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撤销集体土地证是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而非通过诉讼方式“告”政府或国土局。在面临土地证撤销问题时,相关当事人应当了解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配合行政机关完成撤销程序。

二、国土资源部对养殖用地的新规定

关于国土资源部对养殖用地的新规定,以下是对相关政策的详细解读:

1)养殖用地的性质与管理

1. 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养殖水面等。因此,养殖用地在性质上属于农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 设施农业用地政策。自然资源部与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中,对养殖设施用地有具体规定。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同时,严格控制新增畜禽养殖设施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2)养殖用地的具体规定

1. 选址与布局。养殖用地的选址和布局需要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确保畜(禽)舍的设计和建筑符合动物防疫标准,具备完善的采光、污物处理、通风和污水排放设施。

2. 用地审批。虽然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但涉及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如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等,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养殖用地的审批还需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 鼓励利用非耕地。为保障耕地安全,鼓励养殖户利用荒丘、荒山、荒沟、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生猪生产,减少对耕地的占用。

3)养殖用地的政策变化与趋势

1. 政策收紧。在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大背景下,国家在耕地保护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收紧了种植和养殖业用地政策。养殖用地需严格遵守“五不准”原则,包括不准占用基本农田、未经批准不准占用一般耕地等。

2. 分类管理。对于不同主体兴办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的,按农用地管理;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的,则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和管理。

3. 支持设施农业。虽然对养殖用地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但国家也支持设施农业的发展。对于符合规定的养殖设施用地,将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管理便利。

国土资源部对养殖用地的新规定主要体现在对养殖用地的性质与管理、具体规定以及政策变化与趋势等方面。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耕地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乡镇对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筑怎么处置

对于乡镇对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筑的处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处置

1. 责令停止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对于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

2. 限期改正与拆除

对于违法建筑,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应限期改正,并可能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若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则应限期拆除。对于不能拆除的,应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考量

1. 土地利用规划的遵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因此,在处理违法建筑时,必须考虑其是否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

2. 宅基地使用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对于违法占用宅基地或农用地的建筑,应依法进行处理。

3)综合处置策略

1. 违法建筑的认定

在处理违法建筑前,需明确其违法性。例如,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以及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均属于违法建筑。

2. 执法程序的遵循

在处置违法建筑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对于拒绝改正或拆除的违法建筑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

在处置违法建筑时,还应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严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建筑,应坚决予以拆除或没收。同时,对于轻微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建筑,若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则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乡镇对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筑的处置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和土地利用规划的遵循。

四、什么叫侵占国有土地的行为

侵占国有土地的行为,是指未经合法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的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并可能构成犯罪。

1. 侵占国有土地的定义与性质

- 侵占国有土地,即未经国家允许,擅自占用、使用或处分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

2. 侵占国有土地的法律责任

- 行政处罚: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并处罚款。

- 刑事责任:如果侵占国有土地的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3. 侵占国有土地的具体表现形式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国有土地:即未获得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擅自占用国有土地进行建设或其他活动。

- 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国有土地: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从而占用国有土地。

-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国有土地:在获得批准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超过批准的面积。

侵占国有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的,并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土地时,都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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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国土资源部对养殖用地的新规定,乡镇对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筑怎么处置

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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