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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母亲断绝关系的女儿,在法律上通常仍然有权继承母亲的财产,但具体能否继承以及继承的份额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上的亲子关系与继承权
1. 亲子关系的不可断绝性
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基于血缘产生,是自然血亲关系,无法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断绝。即使双方签订所谓的“断绝母女关系”协议,该协议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母亲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2. 继承权的法定性
继承权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权利,它不受当事人主观意愿的影响。只要存在合法的亲子关系,女儿就依法享有继承母亲遗产的权利。
二、影响继承权的特殊情形
1.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即母亲)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并明确指定了继承人及继承份额,那么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遗嘱中未将女儿列为继承人或未分配遗产给其,则女儿无法依据遗嘱继承遗产。
2.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如果女儿存在上述行为之一,将依法丧失继承权。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自行行使。
三、“断绝母女关系”对继承权的影响
如前所述,“断绝母女关系”的协议或声明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此不会影响女儿的继承权。即使双方签订了此类协议,女儿仍然有权依法继承母亲的遗产。
如果女儿的行为符合上述丧失继承权的特殊情形中的任何一项,那么其继承权可能会受到影响甚至丧失。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本案为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请求判决被告依法分割其母亲遗产安置房2套:
一套85平方安置房;
一套42.68平方老年户安置房。母亲去世后,原告因为自身残疾生活困难一直要求与被告分割母亲遗产,但被告都百般拒绝,故起诉到法院,请判如所请。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房屋一套,陈某某享有该房屋的85%份额,魏某某1享有15%的份额,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魏某某1负担。
孙某某1、孙某某2等继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平均分割母亲由淑某某遗产二十八万元(在被告孙某某2处);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2020年7月27日母亲由淑某某去世,留有二十八万元存款,此遗产全部由孙某某2本人独自占有,我与孙某某2沟通商谈要求分割,可孙某某2不同意,说去哪告都行就是不给,无奈只有诉讼法律要回我自己应该分得的部分,请求法院支持。被告孙某某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孙某某164015元,被告孙某某2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给付被告孙某某3、被告孙某某4各27435元。
刘某某、刘某某等分家析产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本案为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依法分割遗产21500元;
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
原告四人与被告刘某某成系亲兄弟姐妹关系,父母在早年相继去世,留下土平房一套,2016年实施危房改造,按照政策要求,拆迁此套房屋补偿21500元,后在原告不知情下,补偿款打入了被告刘某某成女儿即被告刘某某名下银行账户内。被告刘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分别返还原告刘某某、刘某某、刘某某脏、刘某某和被告刘某某成每人人民币43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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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法律头条-断绝母子关系后还能拿家产吗,断绝母子的关系的人还有财产继承权吗
内容审核:张天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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