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杨念平律师、黄艳律师代理的河南鹤壁市马新根、马俊峰、李新风诉浚县国土资源局未依法履行查处职责违法上诉案件,经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17年2月24日作出(2017)豫06行终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2016)豫0611行初45号行政判决,并确认被上诉人俊县国土资源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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