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梁某某2人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提起的行政复议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行复(2018)18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