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的福利让现在农村生活越来越好,如今农村老百姓做生意的非常多。几家几户合伙无论是种菜还是养个猪牛羊伍的,都特别来钱,生活那叫过的一个惬意。
不过高兴之余还是要冷静。现在这世道想干点什么事儿还是要多注意的。今天给大家讲的就是一件养殖场被强拆的故事。
来,老规矩,快速给你们划划重点。心急的可以先沏杯茶暖暖身子骨。
折腾半天终于拿到手的养殖场却被强拆
十年前,老王和老林在村儿里老林的承包地上合伙搭建了个养殖场,进行生猪养殖经营。合伙干起了卖猪肉的生意。生意越做越好,钱越赚越多。就在三年前,由于分钱的问题,双方产生了矛盾(做生意闹掰多半是因为钱),双方协商多次,最后老林自愿退出了养猪经营的活动,养殖场的所有设施归老张小两口所有。
老张一家自己干都挺好。然而就在去年,老张夫妻因鸡毛蒜皮,三番五次吵架闹离婚,最后竟诉至法院离婚,经民事调解确认,养殖场内所有财产最后归了老张所有。
你以为事儿就完了,还有惊喜。今年初,当地相关部门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借口,命令当地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了好几十人,没有告诉老张、也没有依法公告,没有任何手续的前提下,把老张的养殖场强制拆除了。
老张辛苦十年的养殖场一夜之间就没了,造成老张损失了上百万。媳妇儿也离了,就指着这养殖场活着呢,老张哭得泣不成声。
上一个镜头,老张一家其乐融融。
下一个镜头,梦境破碎。
独剩老张一人坐在路边,泪中带恨。
最后老张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当地相关部门强拆老张生猪养殖场的行政行为违法。
经法院审理认为,当地相关部门以涉案养殖场是违法建筑为由,主张被诉拆除行为合法,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违反了法定程序,故依法确认当地相关部门强拆老张生猪养殖场的行政行为违法。
法院这次也算给了力。
强拆之前你依法办事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说白了就是行政机关你先得作出行政决定后,对方不履行的,还得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才能强制执行。而且你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最重要的是,当事人还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这个案子,当地相关部门没有作任何行政决定,也没有催告的情况下,强拆了老张的养殖场,那绝对是违反了法定程序。
老张养殖场已经被拆了,没办法撤销了,所以,就应该确认该行为违法。
至此,老张第一步算是赢了,下一步还要起诉要求当地相关部门强拆后损失赔偿。
再怎么说,辛辛苦苦的养殖场算是没了。老张只希望能拿到合理的补偿能另起炉灶。
很多时候,一辈子老老实实做人的,结果总是不算很好。
剩下的问题只是——
希望公平公正在第一步就可以离老百姓更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