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张明亮律师代理的杜先生与方山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纠纷一案,经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6年12月23日作出了(2016)晋07行初16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告于2016年6月10日做出的方政征补字[151]号《方山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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