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苑某某诉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太昊路办事处、河南周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强拆行为违法纠纷一案,经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豫16行终481号《行政判决书》
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李先生诉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口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一案,经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豫16行终490号《行政判决书》,撤销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2021)豫1602行初116号行政判决书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毛某诉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荆山街道办事处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经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审理
本所姜卫星律师代理的河北省涿州市纪女士诉涿州市人民政府双塔街道办事处及涿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一案,涿州市人民政府双塔街道办事处称无法提供,涿州市人民政府驳回了纪女士的复议申请,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21)冀0606行初99号判决书撤销了复议决定,责令涿州市人民政府双塔街道办事处限期答复,当事人的权利得以维护。
由本所董世勋律师代理的陈先生涉嫌盗窃一案,经律师及当事人家属共同努力,陈先生前期已经被变更强制措施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冯某诉北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答复一案,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京0115行初339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作出的《答复告知书》,责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针对原告的申请重新作出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由本所孟登高律师、张叶律师代理的景德镇市严先生诉浮梁县浮梁镇人民政府撤销限期拆除违法通知单一案,经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赣0203行初25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浮梁县浮梁镇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责令拆除(整改)违法(章)通知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由本所孟登高律师代理的陈先生诉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硕放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一案,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审理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于艳律师代理的无锡市孙女士诉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一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于艳律师代理的新疆乌鲁木齐市田女士等32人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履行征收补偿协议三十二案,经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由本所石强律师代理的福建省宁德市瞿先生诉宁德市古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违法一案,经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闵0902行初9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宁德市古田县大桥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瞿先生养猪场的行政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莆田市汤先生诉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经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闵0302行初23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莆田赤港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强制拆除原告汤先生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由本所李壮律师代理的王女士诉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不作为一案,2021年11月29日,简阳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办理情况的回复》,并责令其限期重新作出处理。当事人的部分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由本所李壮律师代理的王女士诉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不作为一案,2021年11月29日,简阳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办理情况的回复》,并责令其限期重新作出处理。当事人的部分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由本所梁红丽律师、张天雨律师代理的姚先生、黄女士诉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补偿、行政复议一案,经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21年12月2日作出(2021)陕7102行初3635号行政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