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西起沙子口路,东至景泰路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江苏省徐州市丰县Ⅰ类区片综合地价为4.6万元/亩;其土地补偿费按比例56.52%来计算为25999.2元/亩;安置补助费按比例43.48%来计算为20000.8元/亩;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3.22万元/亩。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包括: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
农村村民住宅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3、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农村村民住宅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3、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1、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2、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3、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农村村民住宅;4、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包括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21年5月12日下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2021年北京市东城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部署。会议由行政主管刘小龙主持,律所全体律师、行政辅助人员数百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与会。
2021年5月12日下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2021年北京市东城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部署。会议由行政主管刘小龙主持,律所全体律师、行政辅助人员数百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与会。
2019年10月23日下午,中共东城区律师行业委员会郝春莉(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东城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杨凯(东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两位同志莅临在明律师事务所,视察指导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及党建工作实际情况。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王宇同志、组织委员周佳新同志陪同视察并做工作汇报。
根据东城区律师行业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安排,2019年10月18日上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作为独立选区开展了“中共北京市东城区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投票选举”工作。在党支部所确定的联络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及全体党员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投票选举工作最终圆满完成。
【胜诉公告】由本所刘勇进律师、夏丽丽律师代理的徐州市陈先生诉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经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作出(2020)苏8601行初48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徐州市铜山
【开庭公告】北京拆迁纠纷律师: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毕文芳律师代理的关某诉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将于2021年1月11日9:30,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线上开庭审理,特此公
【开庭公告】由本所刘勇进律师团队代理的陈冲诉徐州市铜山区张集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将于2020年10月20日9:30,在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毕文芳律师代理的马某诉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撤销房屋拆迁裁决书一案,将于2020年10月21日16:00,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线上谈话,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毕文芳律师代理的关某诉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撤销房屋拆迁裁决书一案,将于2020年10月21日15:00,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线上谈话,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毕文芳律师代理的于某诉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撤销房屋拆迁裁决书一案,将于2020年10月21日14:00,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线上谈话,特此公告
【开庭公告】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陈某诉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诉讼一案,将于2020年10月15日10:00,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