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 胜诉公告

本所李顺华、韩海祥律师代理的菏泽李先生等三人复议东明县住建局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一案胜诉

摘要:本所李顺华、韩海祥律师代理的菏泽李先生等三人复议东明县住建局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一案胜诉
本所李顺华、韩海祥律师代理的菏泽李先生等三人复议东明县住建局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一案胜诉

【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菏泽李先生等三人复议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信息公开申请一案,东明县人民政府经审理于2018年8月31日作出东政复决字(2018)第1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东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对李先生等三人申请公开“选定山东中大恒正土地房地产评估公司为东明湖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机构的政府信息”予以答复的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免费咨询电话: 拆迁律师:400-1835-600 北京拆迁律师:400-1835-600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