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房屋的补偿有哪些安置方式,拆迁安置的方式有哪几种

王佳扬律师

王佳扬律师

专业律师 征收拆迁补偿 安置维权 民商争议纠纷

接受过多年法学专业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对行政诉讼法有独到且深入的见解,征收拆迁案件处理经验丰富。自执业以来,处理了大量的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房屋征收、企业征收纠纷等。

摘要:本文介绍房屋的补偿有哪些安置方式,拆迁安置的方式有哪几种的内容,内容王佳扬律师审核,欢迎访问在明律师事务所网,有征拆相关法律咨询,请点击我们在线沟通。
房屋的补偿有哪些安置方式,拆迁安置的方式有哪几种
房屋的补偿有哪些安置方式,拆迁安置的方式有哪几种
在线咨询 >

房屋的补偿有哪些安置方式,拆迁安置的方式有哪几种

一、拆迁安置的方式有哪几种

房屋拆迁的安置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货币补偿

1.定义:拆迁人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货币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2. 特点:操作简单,被拆迁人可自由支配补偿款,根据自身需求购房或进行其他投资。

3. 注意事项:需关注市场房价波动,避免补偿款购买力下降;同时,需自行承担寻找新住房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2)产权调换

1. 定义:拆迁人提供安置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双方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结算差价。

2. 分类:

▷ 原地安置:在被拆迁房屋原区域范围内提供安置房,保留熟悉的生活环境和社交网络。

▷ 异地安置:在政府规划的安置小区或其他合适地点提供房屋,满足居住需求但可能需要适应新环境。

3. 注意事项:需关注安置房的位置、户型、质量等是否符合期望;同时,需了解回迁房的建设周期,避免长时间无法入住。

3)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

1. 定义: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部分采用货币形式,部分采用产权调换方式。

2. 特点:结合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的优点,既获得现金满足当前需求,又得到安置房保障基本居住。

3. 注意事项:需协商确定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的比例,避免产生争议;同时,需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去权衡和处理安置房选择与货币补偿款的计算。

二、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费标准有哪些

法律分析:

1)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费额标准。 二、费用种类及其标准:

(一)房屋拆迁管理费。 1、费额标准:

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计收

2、收费单位:

由区市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向拆迁人收取

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履行其法定职责,不再另行收费(包括各种证照、表报、公告等工本费用)。 (二)委托代办拆迁服务费 1、费额标准:

按拆除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25元计收

2、收费单位:

由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代办拆迁单位,向委托的拆迁人收取

3、委托代办拆迁服务费费额标准是最高限价,拆迁人与代办拆迁单位可在此幅度内商定具体的费额

4、委托代办拆迁的具体内容以及拆迁人与代办拆迁单位的其他权利、义务,应当通过签订委托代办拆迁合同予以明确。但代办拆迁应当包括对被拆迁房屋(含附属物)及其所有人、使用人进行调查摸底、拟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动员拆迁、代办草拟或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组织实施等基本内容。 (三)房屋评估费,执行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四)城市房屋评估标准按附件一执行。 (五)房屋拆迁偿安置建筑安装工程先进集体、房屋综合造价和商品房价(基准价格)按附件二所列标准执行。 (六)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提前搬迁壮大费按附件三所列标准执行。其中的搬家补助费和搬迁补助费固定安置的发一次,临时过渡的发两次。 (七)房屋装饰物不能自行拆除的,经市或区市县具有房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专业机构按照重置人体结合成新进行评估后,由拆迁人对房屋装饰物的所有人给予补偿。 (八)电话迁移费:

由拆迁人按电信部门规定的迁移费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固定安置的发一次,临时过渡的发两次。 (九)被拆迁人单独安装的水电总表由其自行联系拆除,由拆迁人按供水、供电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一次性给予全额补偿。 (十)被拆迁人原有的天然气、闭路电视等设施,由拆迁人恢复安装,不另行收费。拆迁时不再补偿。 本条第(四)、(五)、(六)项费额标准,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可下浮20%以内执行,其他区市县可下浮30%以内执行。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送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备案。 三、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必须申请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实行赁证收费,接受财政、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 四、本费额标准需调整变动时,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五、本费额标准自新标准实施当月起,住宅的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县费按新标准执行

非住宅搬迁补助费按新标准执行

经济损失补助费按新标准费额减去已发补助费之差除以过渡期限(月),再乘以剩作过渡期限(月)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的补偿有哪些安置方式,拆迁安置的方式有哪几种”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房屋的补偿有哪些安置方式呢,房屋安置补偿比例标准

内容投稿:陶岚雪

内容审核:王佳扬律师




律所名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全国官方咨询热线:400-801-9299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广渠家园5号楼手动国际大厦A座9层901
单位邮编:100022
乘车路线:地铁7号线广渠门外站D出口,向西走100米
如果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工作人员!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

推荐律师 更多

杨在明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

推荐律师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