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上使用权面积比实际建筑面积少很多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确认数据差异原因
1. 自行核对:首先,需仔细核对土地证、测量图纸、测量方法等资料,查找是否存在误解或错误,特别注意测量时的坐标系统、测量工具的精度等基础信息。
2. 咨询相关部门:若自行核对无果,应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土地确权或登记的具体流程和标准,询问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导致面积不符。
2)申请重新测量或补充测量
1. 准备材料:收集能够证明土地实际面积的证据材料,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协议、以往土地测量记录、土地使用过程中的相关票据等。
2. 提出申请:向负责土地登记的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土地基本情况、面积差异问题及申请重新测量的理由,并附上准备好的证据材料。
3. 配合测量:相关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安排专业人员实地测量。在此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3)申请变更登记
1. 提交变更申请:基于重新测量或补充测量的结果,若确实存在面积差异,应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新的测量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2. 等待审核与处理:土地管理部门将审核申请材料,若符合要求,会按照实际面积更新土地使用证,完成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确权少地了的处理方式是:
1、权利人发现少地时及时提出,并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重新测量的要求。 2、如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权利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处理要求,要求重新丈量土地,直到面积正确为止。 3、如果测量后发现实际面积确实少了,权利人可以申请采取后期补偿的方法,要求补足。如果集体无法调整的,可以不调整,维持现状。
4、如果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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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土地使用权减少怎么办理,土地使用权减免政策
内容投稿:阮研
内容审核:周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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