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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是否享有土地使用权,继子不抚养我能要回土地吗

姜卫星律师

姜卫星律师

督导律师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合同纠纷

  行政诉讼纠纷,尤其擅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企业厂房拆迁、集体土地(宅基地、耕地等)征收案件、违法建设纠纷案件。七年从事行政诉讼法领域经验,办理并参与处理因征收引发的纠纷几百起,涵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引发的土地、住宅、地上附属物等纠纷、企业拆迁、违法建设纠纷、集体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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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是否享有土地使用权,继子不抚养我能要回土地吗

一、继子不抚养我能要回土地吗

继子不抚养能否要回土地,需视继子与继父母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及土地性质而定。以下分情况讨论:

1)土地性质为家庭承包地

1. 形成扶养关系:若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存在经济供养、生活抚养或教育等事实,形成扶养关系,则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父母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若继子女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此时老人可主张调整土地权益分配。

2. 未形成扶养关系:若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无实际抚养、教育或赡养行为,未形成扶养关系,则继子女对继父母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享有法定继承权。此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归原农户家庭成员所有,老人可与家庭成员协商调整土地使用。

2)土地性质为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按“一户一宅”原则分配给农户,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若继子女不赡养老人,且老人对宅基地取得有重要贡献或房屋是老人出资建造,老人可要求变更居住安排以保障居住权益,如要求继子女提供其他居住场所或返还宅基地使用权。但需注意,宅基地使用权变更需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等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二、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是否有继承权

法律分析:

农村的宅基地,儿子没有继承权,但是可以办理变更手续,而宅基地的房子,儿子有继承权。农村的土地,农民享有的只有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因此宅基地无法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三、继子有权利享有土地补偿款吗

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继子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从法律角度,其在继父母去世后,可能有权继承相关权益,包括土地补偿款。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若继子从小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其尽了抚养教育义务,在土地征收补偿时,继子可主张其应得份额。

反之,若未形成抚养关系,继子一般没有权利直接享有土地补偿款。

比如继子已成年,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也未对其有抚养行为,这种情况下继子通常无权参与分配土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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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继子是否享有土地使用权和继承权,继子有继承房产权吗

内容投稿:邹璇

内容审核:姜卫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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