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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违章吗,同村村民土地流转后盖房子违法吗

王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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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法律顾问 房屋拆迁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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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违章吗,同村村民土地流转后盖房子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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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流转违章吗,同村村民土地流转后盖房子违法吗

一、同村村民土地流转后盖房子违法吗

同村村民土地流转后盖房子是否违法,这个问题涉及多个法律层面,需要综合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土地流转的合法性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流转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可能需要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因此,同村村民之间进行土地流转,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是合法的。

2)土地用途的改变

土地流转后并不能随意改变其用途。《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这意味着,如果流转后的土地被用于非农业建设,如盖房子,必须符合相关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经过依法登记。

3)宅基地的使用与限制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因此,即使土地流转后,也不能随意在流转的土地上盖房子,除非该土地已经被规划为宅基地,并符合相关的规划和面积标准。

同村村民土地流转后盖房子是否违法,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土地用途的改变是否符合规划和登记要求,以及盖房子的行为是否符合宅基地的使用和限制等。

二、关于违建拆除后的土地怎么处理?

1)关于违建拆除后的土地怎么处理?

关于违建拆除后的土地是需要收归国家或者是收归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任何情况下都归国家,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跟强拆并无直接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违法强拆可能涉嫌哪些刑事犯罪?

1、非法侵入住宅罪。

拆迁过程中,若拆迁方强行闯入被拆迁人住宅或者进入被拆迁人住宅后被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2、故意伤害罪。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故意造成被拆迁人或其他人轻伤以上的,如故意殴打被拆迁人至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故意杀人罪。

拆迁过程中,若发生暴力冲突,拆迁人杀死了被拆迁人或其他人,则应当认定拆迁人构成故意杀人罪。

4、非法拘禁罪。

如果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限制被拆迁人或者其他人人身自由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5、故意毁坏财物罪。

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非法破坏财物的,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6、破坏生产经营罪。

拆迁过程中,若拆迁人破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的,应当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论处。

7、寻衅滋事罪。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有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8、侮辱罪。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以暴力手段等侮辱被拆迁人或其他人的,应当以侮辱罪论处。

综上所述,土地所有权不会因为违法强拆发生变化,但地上建筑物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不管是行政征收还是商业拆迁,都绝对不允许违法强拆他人合法房屋。在违法强拆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多种刑事犯罪,所以被拆迁人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对于违章违法建筑强制性的拆除,那么相关的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方面的问题就会产生的,一般情况之下,如果是城市的土地的话就不是归国家所有,是属于农村的土地,那么应当是归于农村经济经济组织所有,主要就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违章的建筑物拆除和土地的所有权归属没有直接关联性。

三、集体流转土地工业厂房被拆迁补偿款归谁?

集体流转土地工业厂房被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与本文相关的参考案例(内容来源于网络收集)

陈某某、张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陈某某飞上诉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张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该规定旨在加强土地用途管制,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而农村房屋买卖涉及的是宅基地,宅基地本身即为建设用地,使用主体的变更并不会改变宅基地的性质,故该规定显然不能调整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上诉人陈某某飞负担。

邓某某、新干县界埠镇上力江村委会邓家村小组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邓某某上诉请求:

1、撤销原判,改判邓家村小组退回竞买土地款5006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2、二审的诉讼费用由邓家村小组承担。

邓家村小组没有说明违章建房的责任及后果由邓某某自行承担,其将未经规划可用于宅基地建设的土地竞卖给村民建房,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77元,由上诉人邓某某负担。

广东省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河某某经济合作社、汪某某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刑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本案为一起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件,(3)2014年4月28日,经被告人汪某某某同意,本村村民武某某将其女儿汪某某3所有的编号A15的宅基地以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遂溪县江洪镇姑寮村委会中关村冯某某,并签订了转让《协议书》,河某某村在该协议书上盖章确认。

被告单位广东省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河某某经济合作社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继续向被告单位广东省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河某某经济合作社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546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与本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用(来源政府网[flk.npc.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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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集体土地流转违章吗怎么处理,集体土地流转法律法规

内容投稿:柳颖婷

内容审核:王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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