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执业领域为征地拆迁案件,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参与办理北京、天津、河南、山东、重庆、江苏、浙江、湖北等地征地拆迁案件百余件。
农村土地确权后,相关权益人会获得相应的证书作为权利的法律凭证。具体来说,不同类型土地的确权发证情况如下: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 证书类型:《集体土地所有证》。
▷ 发证对象: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等农村集体。
▷ 意义:明确农村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为集体土地的管理、使用和流转提供法律保障。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 证书类型: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部分地区历史上曾颁发过《集体土地使用证》。
▷ 发证对象: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
▷ 意义:确认村民对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保障居住权益,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 证书类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 发证对象:承包农村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
▷ 意义: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护承包方合法权益,推动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4)农村房屋确权
▷ 证书类型: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 意义:整合原房产证和土地证功能,全面反映不动产权利状况,提高办事效率,为权利人提供更强法律保障。
1)没办上土地确权证怎么办1、没办上土地确权证的办法如下:
(1)错过确权时间很长,可以单独去国土部门申请补登记,但是难度比较大,拖延时间也比较长
(2)错过确权时间不长,可以找村委会协调补登记,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可以登记成功
(3)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主管部门是农业局。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房屋确权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农村房屋所有人提出向政府部门提出确权申请
2、受理。政府部门受理村民的申请,并对房屋进行调查,看是否符合规定建房的相关规定,再安排人员现场去勘测,宅基地的面积有没有超出规定的面积
3、审核。对调查、勘测没有问题的农村房屋进行审核通过
4、公告。在公告栏进行公布昭告。
各村委会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申报工作。
经镇业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报市政府统一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建议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依据国家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这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收回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农业部统一格式、省统一印制的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费用,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不向农户收取。
谈到费用问题,我强调一下,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要遵循“两不变、三严禁、四不登记”的规定,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不允许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也请广大农民群众监督,如发现向农民收取涉及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各种名目的费用,要及时向各级农村土地确权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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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政府头条-农村土地确权能发证吗现在,农村土地确权以后发什么证
内容投稿:舒依若
内容审核:高志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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