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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浩律师:拆迁户如何取得土地,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殷浩律师

殷浩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国有土地拆迁 集体土地拆迁

殷浩律师自2016年进入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后一直从事拆迁业务实务工作,迄今10年,目前为律所首席督导律师。从业期间承办征地拆迁案件6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集体案件和对接企业拆迁谈判。殷律师熟知各地的拆迁惯用手段和政策,乐于钻研学术,随机应变能力强,善于实质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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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浩律师:拆迁户如何取得土地,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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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如何取得土地,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拆迁户的流程

一、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首先需要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这可能包括政府行文、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4. 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 如果有地上附着物,还需提供其权属证明;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7.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等,特别是如果涉及到拆迁赔偿的情况。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的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地籍调查

土地登记机关会进行地籍调查,这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权属调查主要是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址点等。地籍测量则包括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和地籍勘丈。

3)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宗地自然状况、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

审核通过后,土地登记机关会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

5)颁发证书

最后,土地管理部门会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并颁发土地使用证。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整个办理过程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步骤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拆迁时土地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

拆迁时土地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期限

1. 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支付土地出让金有偿取得的,有固定的使用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土地可以自由买卖。

2. 划拨土地: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无偿取得的,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2)拆迁补偿内容

1. 出让土地:拆迁补偿中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2. 划拨土地:拆迁补偿中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补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3)土地使用目的和性质

1. 出让土地:一般用于盈利项目,如商品房开发等。

2. 划拨土地:主要用于公共设施、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无盈利性质的建设项目。

4)权利义务和转让限制

1. 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

2. 划拨土地:一般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除非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补缴土地出让金。

拆迁时土地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及期限、拆迁补偿内容、土地使用目的和性质以及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和转让限制等方面。

三、回迁房的拆迁的原有土地是划拨地还是出让地

回迁房的拆迁原有土地性质,既可能是划拨地,也可能是出让地,这主要取决于该土地在拆迁前的使用权获取方式。

1)划拨地的情况

1. 划拨地定义: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 特点:划拨土地使用权只适用于公益事业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有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部分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包括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等。

3. 拆迁补偿:在拆迁时,由于划拨地的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国家,因此拆迁补偿中通常不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只会补偿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2)出让地的情况

1. 出让地定义: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 特点: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3. 拆迁补偿:拆迁出让土地时,补偿中会包含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上建筑物或种植物的财产价值以及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因为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原受让人,且土地使用者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具有固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在这个期限内,土地可以自由买卖。

回迁房的拆迁原有土地性质取决于拆迁前该土地的使用权获取方式,可能是划拨地,也可能是出让地。

四、房子拆迁后土地归谁

房子拆迁后土地归原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

1)如果拆迁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后,土地仍然归原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即农村村民。如果村民选择在其他地方重新建房,需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并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2)如果拆迁的是城市中的房屋,根据我国实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归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拆迁后,虽然房屋实体消失,但土地使用权仍然归原房屋所有权人。产权人可以选择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划要求,在原土地上重新建设房屋,或者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获得相应的补偿。

房子拆迁后土地归谁,主要取决于原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在拆迁过程中,应尊重和保护原土地使用权人或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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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律临头条-拆迁时土地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回迁房的拆迁的原有土地是划拨地还是出让地

内容审核:殷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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