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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注意事项与赔偿,面临拆迁需要注意什么

张艳艳律师

张艳艳律师

主办律师 征地拆迁 保险领域

擅长征地拆迁和保险诉讼业务。多次在征地拆迁领域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款,深得当事人信赖。2019年9月份所在团队入选“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律师库名单”,为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减损上百万元。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注意事项与赔偿,面临拆迁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面临拆迁需要注意什么,拆迁流程及细则,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房屋拆迁流程及细则,拆迁注意事项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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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注意事项与赔偿,面临拆迁需要注意什么

一、拆迁的注意事项是怎么样的?

拆迁的注意事项主要涉及拆迁流程、拆迁补偿、户口迁移以及拆迁测量面积等方面。

一、拆迁流程

建设单位需申领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人会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使其了解拆迁补偿安置事项。

双方需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落实补偿并实施拆迁。

二、拆迁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会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的,若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相应政府应提供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户口迁移

若拆迁涉及户口迁移,公民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迁往城市的话,需持有相关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准予迁入的证明等。

四、拆迁测量面积

在拆迁前,房屋征收部门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予以配合。测量结果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这是确定拆迁补偿的重要依据。

总的来说,拆迁过程中需关注拆迁流程、补偿方式、户口迁移及测量面积等关键环节,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二、房屋拆迁流程及细则

法律分析:

1、房屋拆迁需要注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拆迁人必须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8)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面临拆迁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

拆迁面临的注意事项如下:

将与房屋产权有关的手续、证件原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保管人员只需要提供复印件,不要轻易交出原件。

建议家庭成员,尤其是家庭中的老人,没有经过协商不可以在赔偿金上签字。

用手机或者相机从里到外拍下房子的照片,留下证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拆迁流程及细则

法律分析: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五、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

法律分析:

1、房屋拆迁需要注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

2、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拆迁人必须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8)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拆迁注意事项

拆迁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基于国防、外交、交通、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改建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征收范围,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并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的政府行为。

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为例,其程序主要包括: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人口、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核实。

2、作出征收决定。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3、发出征收公告。

征收决定一经作出,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4、拆迁评估。

由被拆迁人选定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测量、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

5、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

6、实施拆除。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将已腾空的房屋一一拆除。

产权证办理的流程主要有以下五步:

第一,在办理产权证前,购房者要自行审查开发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在房产交易后的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

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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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注意事项与赔偿,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审核:张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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