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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拆迁有补偿吗,征收拆迁中行政协议履行争议有无诉讼时效

宋姣律师

宋姣律师

首席督导律师 行政民商事诉讼

擅长处理征收拆迁纠纷,曾办理多起行政强拆、行政赔偿、行政征收等案件,精准掌握全国各地的征收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近10年来的执业经验,在民商事诉讼和征收拆迁领域中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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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拆迁有补偿吗,征收拆迁中行政协议履行争议有无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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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拆迁有补偿吗,征收拆迁中行政协议履行争议有无诉讼时效,2020年重庆拆迁补偿标准文件

一、征收拆迁中行政协议履行争议有无诉讼时效

在征收拆迁中,行政协议履行争议确实存在诉讼时效,且其规定相对特殊,既涉及行政诉讼时效也涉及民事诉讼时效。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1)行政协议履行争议的诉讼时效规定

1. 参照民事诉讼时效的情形: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

- 进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 依照行政诉讼时效的情形:

- 同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对于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依据同法条)。

3. 未告知起诉期限的情形: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诉讼时效的具体应用

- 在征收拆迁的行政协议履行争议中,如果争议焦点是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或按照约定履行协议,那么诉讼时效将参照民事法律规范,即一般为三年。

- 如果争议涉及行政机关对协议的变更或解除等行政行为,那么起诉期限将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般为六个月,并受不动产案件二十年、其他案件五年的最长保护期限制。

3)结论

- 征收拆迁中的行政协议履行争议存在明确的诉讼时效规定,具体适用民事诉讼时效还是行政诉讼时效,取决于争议的具体性质。

- 当事人在面对此类争议时,应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诉讼时效规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以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二、有购房合同开发商破产了全款买的商铺有优先受偿权吗

在开发商破产时,全款购买商铺的业主通常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特定条件下可能享有。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通常情形下无优先受偿权

1. 债权性质:商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形成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属于普通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等,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商铺业主的债权通常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2. 法律未明确规定: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商铺业主在开发商破产时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特定条件下可能享有优先受偿权

1. 已办理产权登记:若商铺业主已办理产权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此时,商铺不再属于开发商的破产财产,不参与破产分配,业主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的权利。

2. 符合消费者购房人条件:若商铺业主符合消费者购房人的条件,即购买商铺是为了个人或家庭经营,且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可能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和批复精神,享有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权利。

3. 已合法占有商铺:即使未办理产权登记,若商铺业主已合法占有商铺并支付了全部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其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得到保护,在破产程序中享有一定的优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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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子是公公的名字 女方离婚后可以分到吗

房子是公公的名字,女方在离婚后是无法分到该房产的。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这个情况下,如果房子是公公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属于公公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女方无法主张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2.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这一规定仅适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于房子是公公的名字,所以该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女方也就无法在离婚后分到该房产。

由于房子是公公的名字,女方在离婚后是无法分到该房产的。

四、非夫妻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贷款手续

非夫妻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时,贷款手续的办理需遵循以下流程与要点:

1)明确产权与贷款资质

1. 产权比例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可由两个以上个人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非夫妻双方需协商确定各自在房产中的产权比例,并在房产证上明确标注。

2. 贷款资质审核:银行会评估双方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资料,确保双方具备贷款资质。

2)准备贷款所需资料

1. 基础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非夫妻需提供各自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明确写有两人名字)、首付款证明等。

2. 特殊资料:非夫妻关系可能需提供公证文件,证明双方对房产的共有意愿和产权比例。

3)选择贷款方式与银行,并提交申请

1. 贷款方式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2. 银行选择:综合考虑贷款利率、政策、服务质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银行。

3. 提交申请:双方共同前往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及所有准备好的资料。

4)银行审批与合同签订

1. 银行审批:银行会进行初步审核、信用查询、实地调查(可能)等流程,审批通过后告知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

2. 签订合同:双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期限等条款,并将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

5)办理抵押登记与放款

1. 抵押登记:前往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银行取得抵押权。

2. 银行放款:所有手续办妥后,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发放至指定账户。

6)按期还款与权益保护

1. 按期还款:购房者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2. 权益保护:如一方无法按时还款,另一方需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双方应保持良好沟通,确保按时还款,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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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宋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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