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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 不同年龄段养老险补偿不同

十堰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
7月21日从十堰市人社局获悉,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十堰日前下发《十堰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该办法按照“先保后征”方针,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保障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五项条件
  据介绍,本次新办法的保障范围和对象,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包括:
  承包地被县市区以上 人民政府依法征收。
  被征地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被征地时户口在征地所在地。
  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含0.3亩)。
  被征地农民年满16周岁。
  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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