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海军,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致力于征地拆迁、土地纠纷、建筑房产法律事务研究。
不可以继承。
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法律分析:
不可以继承。
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
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
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法律分析:
父母死亡后责任田一般是由家庭成员耕种。
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是不能继承的。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
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
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法律分析:
农村包产责任田30年不变即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
是指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二轮土地承包签订的合同期限为30年。
在这30年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法律分析:
不可以继承。
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
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
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法律分析:
不可以继承。
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
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
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1、山东农村冷库拆迁最新消息
2、山东冷库赔偿标准
3、山东冷库拆除
4、农村拆迁冷库怎么赔偿
5、山东建冷库补贴政策
6、2021年冷库拆迁补偿
7、山东省冷库补贴标准2020
8、山东冷库补贴申请条件
9、冷库拆迁4000一平
10、冷库拆迁4000一平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农村冷库拆迁,人死后农村责任田”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山东农村冷库拆迁,父母去世责任田归谁所有
内容审核:杨海军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