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山东房屋拆迁补偿新政,新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孙志平律师

孙志平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摘要:本文介绍山东房屋拆迁补偿新政,新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一般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拆迁补偿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国家拆迁补偿标准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山东房屋拆迁补偿新政,新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东房屋拆迁补偿新政,新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线咨询 >

山东房屋拆迁补偿新政,新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新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通常基于房屋的评估价格来确定,确保被征收人能够得到公平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旨在弥补被征收人因房屋被征收而需要搬迁和临时安置所产生的费用。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征收的房屋用于商业或生产活动,那么因此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此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额外的补助和奖励,以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

总的来说,拆迁补偿标准是一个综合的考虑,旨在确保被征收人能够得到全面、公平的补偿,以减轻因房屋征收带来的各种损失和影响。这些标准通常会在具体的征收决定或相关政策中明确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时间以及具体征收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被征收人应详细了解当地的征收政策和补偿标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二、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对于拆迁的补偿,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一般拆迁补偿标准

一般拆迁补偿的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申请拆迁国家赔偿具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即拆迁过程中侵害公民权利的主体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职务条件,即拆迁行为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3、损害事实,即须存在拆迁行为导致公民合法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法律分析:

拆迁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五、拆迁补偿的标准

法律分析:

对于拆迁的补偿,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六、国家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砖混结构750元/平方米、砖木(瓦)结构550元/平方米、土木结构440元/平方米。

2、相对应房屋结构给予300、200、100元/平方米的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同时还给予15元/平方米的被拆除房屋残值收购费。

3、3000元/户的按时搬迁奖励,2000元/ 户的搬家费补助,1000元/户的农机具、家禽家畜、生产生活必须品等处置补助。

4、简易结构以砖或木板做简易围护,临时或简易材为房盖用于生产,仓储,饲养等用房160元/平方米。

5、小青瓦隔热层280元每平方米、玻纤瓦隔热层含彩钢瓦240元每平方米;

偏房层高2.2米以下,墙体残缺80元每平方米;

棚房层高2.2米以下,以竹木为墙体50元每平方米。

具体是需要看当地政策法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山东房屋拆迁补偿新政策

2、山东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3、山东房屋拆迁补偿新政策是什么

4、山东关于拆房补偿有哪些政策

5、山东省房屋拆扦补偿标准2018

6、2021年山东拆房新政策

7、2020年山东省拆房赔偿明细表

8、山东拆迁政策

9、山东省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10、山东省房屋拆迁政策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房屋拆迁补偿新政,新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山东房屋拆迁补偿新政,拆迁补偿的标准

内容审核:孙志平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精英律师团队
查看全部律师

推荐律师 更多

杨在明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

推荐律师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