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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颁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什么时候开始和结束

孙凌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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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颁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什么时候开始和结束
集体土地所有权颁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什么时候开始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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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颁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什么时候开始和结束,集体土地权属证书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什么时候开始和结束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其开始和结束时间因类型和政策调整而异,以下是对各类确权工作时间的详细解答: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

1. 启动时间: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通知,全面部署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 完成情况:大部分地区在2013年底基本完成了这一工作,明确了集体土地的范围,如村集体土地、组集体土地等各自的界限。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1. 开始时间:2013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相关文件,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正式启动。

2. 原计划结束时间:原定计划是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即至2018年底。

3. 实际情况:由于各地区工作推进情况和复杂程度的差异,部分地区在后续仍有扫尾和完善工作持续推进,但大部分地区在2018年底前已基本完成。

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1. 开始时间:2019年开始部署推进。

2. 结束时间:按照总体安排,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4)新一轮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预计)

1. 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依据新一轮政策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而确定。

2. 预计结束时间:预计为2028年。

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什么时候开始和结束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涉及多个方面,其开始和结束时间因类型和政策调整而异,以下是对各类确权工作时间的详细解答:

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

1. 启动时间: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通知,全面部署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 完成情况:大部分地区在2013年底基本完成了这一工作,明确了集体土地的范围,如村集体土地、组集体土地等各自的界限。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1. 开始时间:2013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相关文件,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正式启动。

2. 原计划结束时间:原定计划是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即至2018年底。

3. 实际情况:由于各地区工作推进情况和复杂程度的差异,部分地区在后续仍有扫尾和完善工作持续推进,但大部分地区在2018年底前已基本完成。

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1. 开始时间:2019年开始部署推进。

2. 结束时间:按照总体安排,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4)新一轮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预计)

1. 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依据新一轮政策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而确定。

2. 预计结束时间:预计为2028年。

三、农村土地确权证谁负责谁发证

农村土地确权证的办理及发证部门主要依据土地类型而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1)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

1. 办理部门: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组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 发证部门:最终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证

1. 办理部门:一般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如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 发证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3.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1. 办理部门: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2. 发证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核发证书。

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细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细则主要涵盖基本原则、工作流程及配套措施,以下为详细解析:

一、基本原则

1. 保持稳定与依法规范: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依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 民主协商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动员农民群众参与,确保重大事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不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

3. 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4. 确地为主、四至清晰:以二轮土地承包台账、原有农村田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以实地勘测结果为准,确保地块四至清晰。

二、工作流程

1. 准备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广泛宣传,提高农民知晓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二轮土地延包台账、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

2. 权属调查:查清发包方信息;入户调查承包方情况,并由农户签字确认;实地测量、绘图承包地块的位置、面积、四至等。

3. 审核公示:对权属调查成果进行严格审核;在村、组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天,及时处理异议并再次公示。

4. 完善合同与建立登记簿:根据公示无异议的调查结果,签订书面土地承包合同;以承包农户为基本单位,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5. 颁发证书与资料归档:按照法定程序向承包方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收集、整理、保管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配套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主体;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合力;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所需经费的足额投入;做好宣传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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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什么时候开始和结束,农村土地确权证谁负责谁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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