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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在集体土地建房,非本村村民继承农房 可以审批翻建么

孙志平律师

孙志平律师

专业律师 行政诉讼 土地征收 房屋拆迁

擅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纠纷。对群体性拆迁案件的谈判、诉讼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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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在集体土地建房,非本村村民继承农房
90年代在集体土地建房,非本村村民继承农房 可以审批翻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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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在集体土地建房,非本村村民继承农房 可以审批翻建么,老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还有用吗

一、非本村村民继承农房 可以审批翻建么

非本村村民继承农房后,可以进行翻建,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1)继承农房翻建的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的农村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继承了自建房以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并有权进行翻建。但需要注意的是,翻建房屋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且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2)翻建房屋的具体要求

1. 审批程序: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这包括可能需要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等步骤。

2. 符合规划:翻建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这意味着,房屋翻建不仅需要获得批准,还必须确保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改宅基地地址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

3. 宅基地使用权:虽然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但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继承了房屋后,使用权人也应遵守宅基地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处置宅基地。

3)特殊情况说明

1. 非村集体成员继承:对于非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村房屋,虽然户口不属于村集体,但继承了房屋后,仍可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并有权进行翻建,前提是符合翻建的相关规定并获得批准。

2. 宅基地不可继承:严格意义上说,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3. 超标或违规建筑:如果房屋在宅基地确权时属于超标的房屋,不可随意翻建。一旦拆除后,可能难以重建。同时,若翻建房屋未经过批准或不符合城乡规划法,将属于违法建筑。

非本村村民继承农房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法的前提下,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是可以进行翻建的。

二、农村确权后父母过世后房子还能推倒再盖吗

农村确权后父母过世,房子是否能推倒再盖的问题,主要取决于继承人的身份以及是否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1. 继承人身份与宅基地使用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需要继承人具备村集体成员资格。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不可以翻建、改建、扩建房屋。

2. 房屋继承与翻建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遗产,可以被继承。但继承后能否翻建,需遵循相关规定。

- 若继承人是本村村民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则可以翻建房屋,但需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并确保翻建的房屋符合当地标准和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 若继承人是城市居民或其他村村民,或虽为本村村民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则只能继承房屋,不能翻建。一旦房屋自然倒塌,宅基地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3. 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未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在原宅基地上翻新房屋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 农村建房有严格的面积要求,如果房屋在宅基地确权时属于超标房屋,也不可随意翻建。

农村确权后父母过世,房子能否推倒再盖,取决于继承人的身份、是否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以及是否遵循相关规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翻建房屋是违法的。

三、规划验收时建筑面积超出多少算违建 法定依据

规划验收时,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范围即构成违建,具体判定不单纯依据超出面积的数值,而是依据是否违反规划许可内容。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进行建筑物建设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内容进行建设。

- 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将面临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乃至拆除等处罚。

2. 违建定义与判定:

- 违建是指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其判定不单纯基于超出面积的大小,而是看建设活动是否违反了规划许可的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用途等。

- 因此,即使建筑面积超出不多,但若未获得相应规划许可或违反了许可中的其他要求,仍可能构成违建。

3. 处罚措施:

- 对于违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或没收实物等处罚措施。

- 具体处罚措施的选择将依据违建的性质、情节、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程度以及是否可采取改正措施等因素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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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孙志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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