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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腾退,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解释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主任律师 党支部书记 征地拆迁

杨在明律师,是中国征地拆迁领域金牌法律服务团队的领军人物,其带领的律师团队,在中国征地拆迁法律服务领域,可谓是一支“劲旅”。自2012年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来,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律师及其团队在全国30个省市代理案件7000余件,获得了业界的一致好评。 杨在明律师多次获中央级媒体好评,如在2011年1月被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组织的“2010精英律师”评选中,杨在明律师当选为“年度拆迁律师”;同时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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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腾退,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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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腾退,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解释,葫芦岛岛里动迁开始了

一、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与第二十三条的具体内容及其解释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该条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情形。具体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

该条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按照下列规定提出书面答复:

1. 载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 具体行政行为的认定事实和证据、适用依据、处理结果等。

3. 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进行反驳的事实和理由。

4. 提出答复的法律依据和具体条款。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复之日起七日内,将答复副本发送申请人。申请人可以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及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情形,而第二十三条则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被申请人和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了行政复议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

二、建设工程免于质量监督手续

原则上,建设工程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但特定情形可能免于办理或适用特殊规定。以下是对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常规要求

1. 法律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可以与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合并办理。

2. 法律后果:未按规定办理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将被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二、特定情形豁免或简化

1. 抢险救灾及临时性工程:如自然灾害后搭建的临时避难所,通常不纳入政府工程质量监督范围。

2.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一般指两层及以下住宅,由农民自行建造,不适用常规质量监督手续。

3. 军事建设工程:其监督管理有特殊程序和规定,可能不适用常规流程。

4. 涉及国家秘密的工程:因保密要求,质量监督手续可能有特殊规定。

5. 小型非关键性工程:部分地区或特定情况下,规模较小、影响有限的非关键性工程,可能简化或免除手续,需依据当地政策判断。

三、政策调整或豁免情况

1. 政策变动导致的豁免:政府可能根据经济发展、行业状况等因素,对特定类型或规模的工程项目实行质量监督手续的豁免。

2. 特定区域或项目的试点政策:为推动改革和创新,部分地区或项目可能享受简化的审批流程或豁免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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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参考:头条-建设工程免于质量监督手续,

内容审核:杨在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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